規則10b-18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旨在減少公司(及其附屬購買者)的責任的規則,當公司回購公司普通股。規則10B-18被認為是安全港的規定。安全港是一項法律規定,只要滿足某些條件,在某些情況下,在某些情況下減少或消除法律責任。如果公司在回購股份時遵守規則10b-18的四個條件,則SEC不會認為交易違反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反欺詐規定。
了解規則10b - 18
規則10B-18提供有關發行人回購方式,時機,價格和數量的信息。儘管遵守該規則是自願的,但如果發行人想減少或消除其監管責任,則必須每天滿足四個條件中的每一個。否則,當天回購不會落在安全港。
關鍵要點
- 規則10B-18是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則,旨在在公司回購公司普通股時減少公司(及其附屬購買者)的責任。
- 規則10B-18被認為是安全港的規定;公司遵循規則的條件並不是強制性的,但是為了減少責任,公司可能會根據其對回購的方式,時機,價格和數量的指導遵守。
- 除了遵循規則中規定的條件外,公司還必須報告有關其他SEC申請的股票回購的更詳細信息,包括表格10-Q,10-K表格10-K和表格20-F,才能合規。
SEC於1982年制定了規則10B-18。它旨在幫助公司董事會授權回購公司股票的一定份額。 2003年,SEC修改了該規則,增加了公司的其他要求。現在,公司必須披露有關其他SEC文件的股票回購的更多詳細信息,包括10-Q表格,表格10-K和表格20-F。
為了使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回購公司股票時,必須有四個條件才能減少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責任。首先,發行人或會員必須在一天內從單個經紀人或交易中購買所有股票。其次,購買時機有一定的要求。具有的發行人平均每日交易量(ADTV)每天少於100萬美元或有公眾漂浮價值低於1.5億美元的價值不能在交易的最後30分鐘內交易。平均交易量或公共浮點價值較高的公司可以交易直到最後10分鐘。第三,發行人必須以不超過最高獨立投標或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價格回購。最後,發行人不能購買平均每日量的25%以上。
除了滿足這四個要求外,公司還必須在表格上披露某些信息10-Q,每年在形式上10-k。該公司必須提供一張表格,顯示逐月統計數據。這些統計數據包括:
- 購買的股票總數
- 平均每股支付的價格
- 在公開回購計劃下購買的股票總數
- 根據這些計劃,它可以回購的最大股份(或最高美元金額)
儘管規則10B-18只要遵守該規則的規定,就可以為公司提供安全港,但公司還必鬚根據各種法規報告所有回購。如果公司進行回購以逃避聯邦證券法,則該安全港的規定將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