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人想到理查德·尼克森總統時,「環保主義者」一詞並不是立即跳入腦海的。這位第 37 任總統於 1973 年水門事件醜聞後辭職,留下了令人驚訝的強大環境遺產,為我們的國家製定了管理空氣、水和荒野保護的新立法。
他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政治性的(他曾經說過環保人士想要像“一群該死的動物”),但他的政府為大自然做了很多好事。以下是理查德·尼克森為環境所做的六件偉大的事情。
1969 年國家環境政策法
這是最早建立保護環境立法架構的法律之一,並實現了三個重要目標:
• 它首次概述了國家環境政策和目標的正式宣言。
• 它要求聯邦機構為大多數聯邦資助的計畫準備並提交環境影響報告。
• 它在行政辦公室內設立了總統環境委員會。
尼克森總統於 1970 年 1 月 1 日簽署了 1969 年國家環境政策法案。
1970年創建EPA
1970 年 12 月,尼克森總統向國會提交了一份計劃,呼籲成立環保署,隨後環保署成立。在美國環保署成立之前,我國沒有監督環境保護的中央機構。美國環保署負責制定和執行環境管理規則,目前由署長麗莎傑克森領導。
1970 年清潔空氣法案延期
《清潔空氣法案延期》由緬因州參議員埃德蒙·馬斯基(Edmund Muskie) 撰寫,並於1970 年12 月31 日由尼克森總統簽署成為法律,可以說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空氣污染控制法案。它要求新成立的環境保護局製定並執行法規,保護人們免受已知有害的空氣污染,特別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顆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和鉛。
1972 年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
該法案是另一個第一法案——它是第一個保護海洋哺乳動物,如海豚、鯨魚、海豹、海象、海牛、海獺和北極熊的法案。另外:
• 它授予政府減少海洋哺乳動物傷亡的權力。
• 它制定了公開展示捕獲的海洋哺乳動物的準則,特別是保護東部熱帶太平洋的海豚免受漁民的傷害和死亡。
• 它對海洋哺乳動物的進出口進行監管。
• 它建立了一個系統,讓阿拉斯加本土獵人捕殺鯨魚和其他海洋哺乳動物。
尼克森總統於 1972 年 10 月 21 日簽署了《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該法案也稱為《海洋傾倒法》,對向海洋傾倒任何可能對人類或海洋環境造成危害的物品進行監管。
1974 年安全飲用水法
《安全飲用水法案》由尼克森提出,並於 1974 年在國會通過,但實際上由傑拉爾德福特總統簽署。該法律要求採取行動保護飲用水及其來源,包括水庫、泉水和地下水井。
1973 年瀕危物種法
尼克森總統於 1973 年 12 月 28 日簽署了《瀕危物種法案》。尼克森總統要求國會加強現有的保護法,國會的回應是起草了一項法律,賦予政府機構廣泛的權力來拯救和保護瀕臨滅絕的物種。該法案創建了瀕危物種名單,並被稱為“環境運動的大憲章”歷史學家凱文·斯塔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