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公司通用安全註冊表(USR)週日在特拉華州聯邦地方法院對蘋果和簽證提起訴訟,指控蘋果薪酬違反了專利。
根據訴訟,USR首席執行官Kenneth P. Weiss擁有13項有關智能手機,生物識別技術和安全的代幣生成金融交易的專利。 USR聲稱其由這些專利保護的技術是Apple Pay的核心。該訴訟還聲稱,魏斯(Weiss)在2010年與簽證官員(包括其首席執行官)舉行了廣泛的會議,並討論了這項技術的合作。
魏斯說:“ USR在投訴中提出了事實,我們認為這將導致發現,這將支持對蘋果和簽證的故意侵權的主張。”
魏斯告訴《紐約時報》該簽證簽署了一項為期10年的不公開協議,以獲取專利涵蓋的技術的訪問,並在同一時間寫信給蘋果有關可能獲得許可的情況,而無需收到答复。根據訴訟,Visa和Apple於2013年1月或更早開始共同開發Apple Pay,並於2014年啟動。
蘋果和簽證的故意侵權的發現可能會授予USR三重賠償。知識產權律師Darin Klemchuk的Klemchuk LLP在一次採訪中告訴生物識別更新,故意侵權索賠是要觀看的要素,與披露協議和給蘋果的信有關的詳細信息對於該決定至關重要。
克萊姆丘克談到這些互動的重要性時說:“通常,專利原告會試圖說被告在提起訴訟之前就知道專利的知識,並且鑑於這些知識,他們沒有改變他們的設計。”
但是,案件可能會達成和解,因為提起的專利訴訟中有90%不會導致審判決定。隨著訴訟達到侵權論點(雙方都提出其位置的程序步驟),經常會達成和解。如果沒有,那麼在索賠構建時可以達成和解,法官決定訴訟重要條款的定義。
克萊姆楚克警告說:“原告必須表明,被告的產品或方法中都存在專利主張中的每個要素。” “如果缺少一個要素,他們無法證明字面侵權。原告需要100%擊球。”
魏斯說:“對於大公司而言,對其產品或技術的創新或改進的外部建議沒有反應,” “有時,這些公司侵犯專利並迫使專利所有者提起訴訟,這是從他發明的技術中受益的唯一途徑。”
魏斯(Weiss)是安全動力學的創始人和其SecureID技術的發明者,並通過收購RSA和隨後的首次公開發行在退出公司之前對其進行了試點。
USR由Quinn Emmanuel Urquhart&Sullivan代表,該訴訟辯稱了幾項備受矚目的專利侵權訴訟,並代表三星電子對Apple的訴訟,而不是Android智能手機中使用的軟件。據《泰晤士報》報導,該公司建議魏斯在不首先尋求許可協議或特許權使用費的情況下提起訴訟。
首先提起訴訟使他能夠保留對訴訟情況的控制權星期一變了,最高法院決定支持TC Heartland。克萊姆丘克解釋說,這一決定將鼓勵未來的原告發送需求或許可信。
Klemchuk說,USR訴訟強調了故意侵權條件對於收到此類信件的公司的重要性。 “如果您收到一封信,聲稱有專利侵權,最好聘請有能力的專利律師分析並獲得意見,而不是忽略它,因為如果您忽略它,您可能會得到這些故意的侵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