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港的一名前僱員在庫克縣巡迴法院提起了集體訴訟庫克縣記錄報告。
拉希達·威廉姆斯(Rashidah Williams)是單獨的,代表所有其他類似位置的人,他於1月24日針對瑞士國際有限公司和瑞士港美國公司提出了投訴,原因是據稱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BIPA)。這是根據BIPA提起的最新訴訟,如果公司未能適當地了解使用其生物識別標識符的情況,這使公司應對損害賠償。
根據投訴,拉希達·威廉姆斯(Rashidah Williams)在2017年3月至11月之間受僱於瑞士波特(Swissport),她和其他員工每天都必須掃描手指以“插入”和“鐘錶”。原告聲稱,被告使用了一種生物識別計時設備,該設備捕獲,收集,存儲和使用工人的指紋,他們據稱他們可以將班級和其他班級的其他成員暴露於嚴重且不可逆轉的隱私風險。
威廉姆斯還聲稱,從未以書面形式告知工人,被告正在捕獲,收集,存儲或使用其生物識別信息,並指控瑞士港未能提供所需的披露,以告知工人他們正在收集其生物識別標識符和信息,並且未能告知工人有多長時間保留信息來保留信息。
一個最近被解僱州最高法院為Google提起的訴訟已為Google提起新的生活。一月份的裁決關於規約下的“危害”的定義,正在復活在州和上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