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生物量表專員的一份臨時報告說,警方沒有收集他們期望的所有生物識別數據,同時尚未提供有關擴展DNA保留的要求指導。
這十二月臨時報告專員保羅·威爾斯(Paul Wiles)寫道,沒有定期訪問過去正常程序的一部分的警察部隊進行。
該報告考慮了《 2012年《自由法》(POFA)制度的保護,並指出尚不清楚警察運行的某些實驗計劃是否有資格獲得生物識別技術收集。根據該計劃的不同,在給定案件中涉嫌犯罪可能是可能的,警察向專員申請保留生物識別數據。
該文件還討論了基於1996年《刑事訴訟與調查法》(CPIA)(CPIA)的例外,該法案還在文檔中討論了6個月以外的DNA數據,並且包括CPIA異常使用原則,因為必須在2016年對威爾斯的前任和政府部長同意的事務提供指導。
威爾斯說,警方實際上不是在他們有權這樣做的情況下經常收集DNA和指紋生物識別技術。
使用英國警察的現場自動化面部認可和上訴法院決定就此事進行了審查,威爾斯同意監視攝像機專員托尼·波特評估該裁決適用於實時面部識別的特定實施,而不是一般的技術。
Bennet公共政策研究所發表工作文件同時,關於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現場面部識別系統的治理。該組織試圖在40頁的論文過程中為技術定義理想的治理框架。
根據論文的作者Fengyu(Isabella)Duan,公眾的隱性信任和信任通過分析共同構成了“社會信任”的結合。杜安(Duan)闡述了當前的治理格局,並在學術界,工業,民間社會和政府中採訪了23位利益相關者。
杜恩(Duan)發現,警察與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關於如何解釋證據以及誰在這些解釋中擁有權威的“獨特且經常相互矛盾的假設”,這需要“分層的共同政府框架”才能解決。
該報告表明,UKS反恐命令可以應用數據分析以幫助保留生物識別技術進行反恐所需的國家安全確定(NSD)。這可以減少相關的工作量,威爾斯說,這是角色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使用數據,而支持立法則對此進行了審查,但目前極具挑戰性。
該報告涉及第三方訪問警察數據庫,2019年的反恐和邊境安全法,該法將NSD保留期限從兩年延長到五年,以及Covid-19對生物識別收集和存儲的影響。它還解決了國際生物識別數據交流的廣泛問題,以及專員在政府中的作用。
他說,生物識別技術在威爾斯任期期間的能力和應用中都“迅速變異”,敦促政府將監管視為技術創新的障礙,而是對諸如生物識別識別等戰略領域的必要障礙,這些戰略領域預計將在經濟康復和社會互動中起著重要作用。
威爾斯(Wiles)結束了,感謝那些在生物識別專員職位期間支持他的人,並重申新專員在填補IT和監視攝像機專員的角色方面所需的支持。他還駁斥了“某些官員”的否認,即這些角色已被簡單地合併為“ casuistry”。
他認為:“簡化問責制並不令人反感,但議會決定POFA應該建立兩名獨立的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