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新報告在《歐洲法律和技術雜誌》中,強調了對歐盟大規模信息系統的一系列人權關注,這些信息系統利用幾種類型的生物識別數據來實現邊境安全目的。
近年來,加強歐盟邊界抵抗威脅的動力增加了。
作者勞倫·埃爾特里克(Lauren Eltrick)建議在“在歐盟邊境安全生態系統中找到安全與人權之間的平衡”,雖然歐盟已經採用了這些系統的互操作性法規(REG(EU)2019/817和REG(EU)2019/818在2019年在2019年)進行了增強的數據交換,但該法規優先考慮新的安全性工具,即在安全目的的發展工具中開發了新的工具。人權移民。此外,生物識別安全方法將三國國民視為個人,而是將風險類別視為風險類別。
在GDPR(歐洲數據保護法規)第9條中,通常禁止和使用生物識別數據,並作為個人數據的特殊類別。 4月底,歐盟通過了一項名為《人工智能法》(AIA)的法規提案,旨在規範基於AI的解決方案,即類似於GDPR。
歐盟有幾個用於不同目的的生物識別集中數據庫。例如,通用身份存儲庫(CIR)匯集了多個現有的泛歐生物識別數據庫,這些數據庫涵蓋了進入/退出,犯罪記錄和尋求庇護者,以創建某些中心記錄3.5億人。埃爾特里克(Eltrick)認為,由於法規的結果,歐盟未能考慮到每個單獨數據庫背後相應目的的重要性。
歐盟 - 萊薩(歐盟 - 聯盟在自由,安全和正義領域的大規模IT系統運營管理機構)通過管理CIR在歐洲的互操作性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儘管一些組織有些組織有表示關注關於這些數據是否會始終如一地進行交叉檢查以消除“誤報”的風險。
多個身份檢測器(MID)數據庫檢查了其他各種數據庫,以確定在多個信息系統中是否存在進行搜索的身份數據。例如,如果個人的指紋生物識別技術與已經在Eurodac內註冊的人匹配,那麼這可能會導致國際保護被拒絕。
埃爾特里克(Eltrick)寫道,隨著生物識別數據收集的數量增加,相關個人隱私的風險也隨之增加。如果生物識別數據通常被視為“真理”,那麼對於那些已經沒有歐盟內部權利索賠的人來說,這幾乎沒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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