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加利福尼亞州的隱私,兩者都賦予公民對其生物識別者的更多權利,他們正朝著投票邁進。
第一項立法,參議院第1189號法案,將要求私人實體(但不是政府機構)獲得選擇加入同意,以收集生物識別數據。它被轉交給司法和撥款委員會,併計劃於4月5日舉行委員會聽證會。
它可能在9月成為法律。
參議院第1172號法案更專業。它將限制自動化軟件製造商可以從測試者那裡收集的生物識別信息。
SB 1189不會禁止私人實體收集和使用某人的生物特徵數據。相反,它會要求在收集任何生物識別標識符之前,這些實體從一個人那裡獲得書面同意。
想要數據的組織將需要有效的業務目的來收集信息以及保留和破壞政策。該實體也將無法從披露收集的數據中獲利。
人們覺得自己委屈的人將有權起訴賠償。消費者不會比同意的人獲得更有利的條款。
成功起訴的人每天可能會判給法定損失100至1,000美元,實際和懲罰性損害賠償和律師費。
與伊利諾伊州戰勝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不僅有相似之處行為。
同時,監管軟件製造商正在觀看SB1172,或《學生測試者隱私保護法》。該立法也應於4月5日舉行委員會聽證會。
與SB 1189不同,這條立法狹窄生物識別數據 - 在這種情況下是由監管服務公司- 可以在知情同意書籤署的知情同意後收集。
該法案的目標之一是防止批准軟件製造商收穫比註冊測試所需的更多數據。支持者還希望賦予考試者在任何時候選擇退出數據的權利。
加利福尼亞通過其居民數據最保護的州,通過其保護加利福尼亞州消費者隱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