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J·奧伯利(David J. Oberly),生物識別隱私與數據隱私律師
近四年來,利用虛擬嘗試(“ VTO”)工具的在線零售商面臨著一系列集體訴訟,指控與《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比帕”)源於使用這種越來越受歡迎的“試用之前”技術。在此期間,VTO西裝的目標和在線眼鏡品牌似乎已經出現了強大的防禦,而Bipa的第10節一般醫療保健豁免了。
但是,最近,在Marino訴Gunnar Optiks LLC,2024 IL App(1st)231826,伊利諾伊州的上訴法院拒絕了該辯護,該辯護實際上用於“嘗試”“嘗試”非處方眼鏡時,對這一關鍵BIPA辯護的範圍產生了重大的權威。不僅如此,馬里諾說明了持續的不確定性,即在BIPA集體訴訟糾紛的許多核心問題上持續存在,同時還強調了嚴格遵守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法的法定要求,以管理對單純的技術BIPA違規行為管理的大規模責任暴露。
背景
BIPA第10節規定了與“生物識別劑”的定義的兩種不同的醫療保健相關豁免。首先稱為“一般醫療保健豁免”,豁免了“在醫療保健環境中從患者那裡捕獲的信息”。第二個稱為“ HIPAA豁免”,豁免了“根據1996年《聯邦健康保險可移植性和責任法》,收集,使用或存儲用於醫療保健治療,付款或運營的信息[(“ HIPAA”)]。
Gunnar Optiks LLC(“ Gunnar”)(在網上出售眼鏡和其他光學磨損)在其網站上提供了一個VTO工具,該工具使購物者可以通過將框架將框架放在購物者的臉上,以便在購物者的臉上幾乎嘗試使用眼鏡框架,以查看他們在購買之前如何看待他們。
原告Macaire Marino對Gunnar提起訴訟,原因是該公司據稱違反了該公司通過VTO工具收集的面部幾何形狀掃描。岡納爾(Gunnar)駁回了申訴,認為比帕(Bipa)的一般醫療保健豁免是對責任的完全辯護。伊利諾伊州巡迴法院就與處方眼鏡有關的索賠批准了該動議,但否認了有關與非處方眼鏡有關的索賠的動議。 Gunnar上訴。
伊利諾伊州上訴法院拒絕對非處方眼鏡的BIPA一般醫療保健豁免的申請
在上訴中,法院的任務是回答以下問題:根據比帕的一般醫療保健,IE,“在醫療保健環境中從患者那裡捕獲的信息”是一個嘗試使用VTO工具進行非處方眼鏡的人,該工具捕獲了某些在醫療保健環境中被視為患者的生物識別數據?法院以否定的方式回答了這個問題。
這馬里諾法院通過指出BIPA並未定義“患者”或“醫療保健設置”術語來開始分析。因此,根據伊利諾伊州的法定建設規則,法院將這些條款的詞典定義視為確定其含義。
根據“患者”和“醫療”的字典定義,法院得出結論,“患者”是目前正在等待或接受醫療專業人員的護理和治療的人。法院轉向豁免的其餘部分,解釋說,“醫療保健”被定義為“為維護,恢復或促進某人的身體,精神或情感福祉[,尤其是在受過訓練和許可的專業人員執行時,尤其是在訓練有素和許可的專業人員執行時,”,而“設置”定義為“發生或開發出來的時間,位置和情況”。
一起閱讀整個短語,馬里諾法院認為,BIPA的一般醫療保健豁免適用“否則將是從目前正在等待或接受醫療服務的個人中,在某個時間,地點或情況下,他們正在努力維持,恢復或促進該個人的福祉,尤其是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士的表現。”法院進一步解釋說,雖然設置本身可能幾乎在任何地方,但定義“受個人正在等待或接受醫療服務的要求的限制,並且正在收集信息,作為維持[,]恢復[,]或促進該人的幸福的努力的一部分。”
法院應用於VTO工具上下文,“使用軟件嘗試非處方太陽鏡的個人是不是在醫療保健環境中的患者,因為他們目前沒有等待或接受醫療服務。 ”因此,馬里諾法院解釋說,一個正在嘗試非處方太陽鏡的人 - 與任何特定醫療的建議,處方或需要 - 不在本法定排除的範圍內。最後,申請了爭議,馬里諾法院認為,這種豁免是不適用的,無法禁止BIPA對Gunnar宣稱的與非處方眼鏡有關的聲稱。
關於BIPA班級爭端的核心問題的持續不確定性
重要的是,馬里諾證明了BIPA集體訴訟糾紛基礎的關鍵問題的法律的持續不穩定,而且經常發生衝突。之前馬里諾,分析此問題的所有三個決定都認為,在非處方眼鏡中使用VTO工具引起的BIPA聲稱遭到了法規的一般醫療保健的豁免。看 Vov。 VSP零售開發人員。 Holding,Inc。,第19號CV 7187,2020 US DIST。 Lexis 53916(ndIll。3月25日,2020年),Svoboda訴Am。 ,Inc。的框架,第21 CV 5509號,2022 US DIST。 Lexis 162077(ndIll。2022,2022年9月8日)和Warmack-Stillwell訴Christian Dior,Inc。,655 F. Supp。 3d 742(ndIll。2023)。這馬里諾法院舉行了相反的情況,沒有明確闡明與那些發現豁免適用於在類似的事實情況下適用於Bar Bipa索賠的觀點的任何區別因素。
馬里諾還說明了依賴聯邦地方法院意見的重大風險,這些意見解釋和解釋了比帕的法定文本。總體上,聯邦地方法院和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對伊利諾伊州法院沒有約束力,因此,法律不要求州法院遵循下級聯邦法院的裁決。在馬里諾,伊利諾伊州上訴法院認為vo,,,,Svoboda, 和沃克斯 - 斯蒂爾威爾所有人都沒有以與伊利諾伊州立法機關一致的方式來解釋BIPA的一般醫療保健豁免。因為它發現這些無約束力的決定沒有說服力,所以馬里諾法院拒絕全部或部分遵循他們。
此外,聯邦地方法院的裁決在不同的聯邦司法區,同一司法區,甚至在另一個案件中的同一法官上都沒有約束力的先例。由於它們是非前提的,因此地方法院的裁決的重量不超過其推理要求的力量。
綜上所述,在關於BIPA集體訴訟中心核心問題的決定中缺乏共識和一致性,再加上聯邦地方法院對其他BIPA糾紛的決定的有說服力的影響,使公司必須保持持續不斷地遵守BIPA的法規要求的持續不斷的訴訟,以避免訴訟的訴訟,或者是唯一的訴訟,或者涉及訴訟的唯一訴訟,或者是對訴訟的行動,或者是對訴訟的行動,或者是對訴訟的行動,或者是對訴訟的訴訟。伊利諾伊州的生物識別法規。
現在該怎麼辦
通過主張第10節的一般醫療保健豁免,挑戰BIPA階級爭端是一種特別有力的工具,可以在訴狀階段使用,這些工具可以利用VTO工具在昂貴的全面訴訟訴訟中徵求VTO工具的早期解僱。但是,重要的是馬里諾證明,某些法院可能不會將這種豁免視為與VTO技術有關的所有BIPA主張的廣泛的絕對標準。因此,依靠這些生物識別工具以及提供它們的技術供應商的實體應完成評估,以確定是否有爭議的豁免馬里諾可以提供免受潛在的BIPA責任暴露的保護。為此,公司應與經驗豐富的外部生物識別律師協商,他們可以根據第10節的一般醫療保健豁免,以辯護BIPA班級索賠的成功可能性,這適用於組織的特定業務和其他獨特的差異。
但是,重要的是,即使可能存在某些論點,即使一般醫療保險的豁免應成為BIPA責任的完整限制,以避免僅依靠這種豁免來藉口不遵守任何實例的策略所帶來的重大風險,公司應考慮將保守的依從性和確保所有適用的行為確定,即使在不足的情況下都可以確定,即使在此範圍內確定了這一點,即使是確定的,因此確定的是確定的。法規。公司非常適合與經驗豐富的外部生物識別律師合作,以審查和審核其合規計劃,並補充任何確定的差距,以實現嚴格遵守法律的差距,因為這樣做可以大大降低必須在首先抗辯公司Bipa Bipa階級的前景。
特別是,公司應確保保持靈活的企業範圍內的生物識別合規計劃,其中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 公開可用的隱私政策闡明了生物識別數據保留和破壞指南和時間表,包括對將觸發組織立即和永久刪除生物識別數據的事件的描述;
- 收集時間生物識別數據之前,向所有數據主體提供書面通知的機制;和
- 收集時間生物識別數據之前,從所有數據主體中獲得書面同意的單獨機制,允許組織本身和任何其他與生物識別系統或解決方案操作有關的相關實體(例如客戶或供應商,如適用)。
最後,公司應確保其合同協議包含有關使用生物識別數據的清晰,強大的語言,這些數據適當地根據BIPA和類似的生物識別法分配了當事方的責任,否則可以減輕相關的法律風險和責任暴露,以合理可行。
關於作者
大衛·J·奧伯利(David J. Oberly)是貝克·多尼爾森(Baker Donelson)華盛頓特區辦事處的律師,並領導了該公司專用的生物識別實踐。被認為是“生物識別隱私空間中國家最重要的思想領袖之一”Lexisnexis,戴維的實踐專注於諮詢和向客戶提供有關廣泛的生物識別隱私,人工智能以及數據隱私/安全合規性和風險管理事項的建議。此外,戴維(David)在訴訟案公司BIPA集體訴訟方面具有深厚的經驗。他也是生物識別數據隱私合規和最佳實踐 - 同類的第一篇也是唯一的全長論文,提供了生物特徵識別法的全面彙編。可以通過[email protected]與他聯繫。您也可以在X上關注David@davidjoberly。
免責聲明:生物識別更新的行業見解是提交的內容。這篇文章中表達的觀點是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生物識別更新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