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上網時,cookie 會謹慎地通知發布商您的瀏覽情況。有些人對其進行了改進,有些人則出於廣告目的發送訊息。 CNIL 剛剛針對後者發表了建議。
指出這絕不是“法律義務”,這些cookie在用於廣告目的時,未經網路使用者同意不得再安裝。該「建議將在未來幾天內在官方公報上發布。
一年多來,CNIL 一直在與廣告商聯盟 (UDA)、Le Geste(線上媒體出版商)或電子商務聯合會 (Fevad) 等相關專業人士進行磋商。 12 月 17 日這個星期二,她列出了“在既定條件下允許使用此類設備應遵守的原則”根據資料保護法。
Cookie 的類型“需要事先提供資訊並徵得網路使用者的同意”,CNIL 引用了那些“與定向廣告相關的操作有關”,那些用來衡量觀眾甚至“示踪劑”由分享按鈕產生的社交網路。
Cookieviz,即時了解一切
CES 餅乾“在該人同意之前,不能在他們的終端上放置或讀取”, 是否在此表示“ 推薦 ”這是針對網站編輯的,也是針對他們的“夥伴”例如廣告公司和社交網路。
因此,委員會建議網路使用者了解“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說明放置和讀取 cookie 的不同目的”,以及他們是否可以接受。
同時,CNIL週二推出了一款名為「Cookieviz」的工具,可從其網站免費下載,該工具可讓每個人在導航過程中即時查看cookie的儲存和讀取情況,「知道您造訪了誰的網站」。訪問發送訊息。
建議將同意存放 Cookie 的有效期限延長至最長十三個月。在此期限結束時,必須再次獲得同意。因此,Cookie 的有效期限必須限於首次存入使用者終端設備(在表示同意後)後的十三個月,且在新造訪網站時不得延長其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