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 (CJEU) 於 9 月 24 日星期二做出裁決:對於Google等國際企業來說,歐洲的「被遺忘權」僅限於歐盟邊界。這是網路巨頭的勝利。
保護隱私與言論自由之間
這個決定並不令人意外。歐盟法院總檢察長在一月發表的意見中認為,這項「權利」不具有全球範圍。
它由社區司法於 2014 年建立,允許每個歐洲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在查詢其姓名後獲得刪除搜尋引擎結果中出現的連結的權利。
在法國,谷歌反對國家資訊科技與自由委員會(Cnil),2016年對他處以10萬歐元的罰款。原因是:將這種「被遺忘權」僅限於歐洲版本的搜尋引擎。法國監管機構認為,連結刪除應該在全球範圍內適用才能有效。
言論自由面臨風險
該美國團體在多個維權組織的支持下回應稱,它不僅尊重歐洲申請人所在國的“被遺忘權”,而且尊重整個歐盟領土。他們認為,走得更遠會為言論自由帶來風險。這也可能允許專制國家利用這項先例來限制對某些資訊的存取。
因此,谷歌向法國最高行政法院法國國務委員會對其定罪提出質疑,法國國務委員會隨後徵求了歐盟法院的意見。後者剛剛證明他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