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L 對透過藍牙廣播廣告訊息有怨恨嗎?無論如何,國家資訊科技和自由委員會似乎決心打擊那些
據她透露「總是更具侵入性」。地鐵、公共道路、咖啡館、夜總會、音樂廳…經過多次有希望的測試,廣告商現在對從手機上發送廣告有了強烈的野心。
包含藍牙終端的面板(廣告看板或其他)。在 11 月 12 日發布的新聞稿中,CNIL 回顧了該領域的一些基本規則,首先,對於此類情況,適用《資料保護法》。事實上,根據 CNIL 的說法,' 在藍牙通訊協定框架內處理的實體數據,即
行動介面的實體位址(“MAC”)和行動電話的藍牙識別碼是個人資料。
侵入性廣告
話雖這麼說,委員會堅持這一事實“發送訊息必須事先徵得手機持有者的同意”
廣告[…]透過藍牙技術構成透過電子郵件的直接探勘。在這種情況下,對於 CNIL 來說,' 發送一條簡單的訊息詢問用戶【穿過廣告看板覆蓋區域,編者註】如果他接受建立一個
藍牙連接並不是獲得同意的令人滿意的方法,因為它發生得太晚了。委員會擔心這些侵入性廣播做法會死灰復燃,這些做法包括向所有路過互動廣告看板(及其廣告看板)附近的人噴灑廣告招攬廣告。
手機處於藍牙模式)。也就是說,例如,請求必須是
請路人將手機放在距離海報幾公分的地方,以接收「珍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