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的《瓦格纳法》,也称为《国家劳资关系法》(NLRA),保证了工人组织和概述劳工工会和管理关系的法律框架。除保护工人外,该法案还为集体谈判。
笔记
《瓦格纳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大多数工人的权利,以组织或加入工会并与雇主共同讨价还价。
该法案保证了员工“自我组织的权利,形成,加入或协助劳工组织,通过自己选择的代表共同讨价还价,并为集体讨价还价或其他互助和保护和保护而进行一致的活动。”
该立法旨在使更有可能在不罢工的情况下进行商业利益,从而保护企业和经济以及工人。 NLRA涵盖除航空公司,铁路,农业和政府外,所有参与州际贸易的雇主。
《瓦格纳法》定义并禁止五种不公平的劳动惯例(自1935年以来,其他劳动实践已添加)。其中包括:
- 干预,限制或胁迫员工行使其权利(包括加入或组织劳工组织的自由,并集体讨价还价)。
- 控制或干扰劳工组织的创建或管理。
- 歧视员工劝阻或鼓励对劳工组织的支持。
- 根据《瓦格纳法》提出指控或作证的(即发出)雇员(IE)雇员。
- 拒绝与员工代表集体讨价还价。
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瓦格纳法》还建立了负责监督工会管理关系的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
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指定了工会形成和取消结构和进行公平选举的法律结构。
笔记
董事会调查工人,工会代表和雇主根据《瓦格纳法》违反其权利的指控。
它鼓励当事方在没有裁决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促进争议的解决。
董事会还进行听证会,并决定未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它监督执行命令,包括当事方不遵守董事会裁决时在美国上诉法院审理案件。
1947年的塔夫脱 - 哈特利法案
《瓦格纳法》于1947年由塔夫脱 - 哈特利法案(Taft-Hartley Act)修改了,该法案对工会的影响有所限制。当时的立法者认为,权力的平衡已转移得太远,而对工会有利。
该法案使工人有权拒绝工会会员资格并取消工会对集体谈判的代表不满意。该法案还对工会提出了要求,包括他们在不罢工的情况下尊重现有合同,并且避免对与雇主开展业务的公司进行次要抵制或罢工。
根据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的说法,也禁止工会收取过多的会费或启动费,并从“羽毛床”中收取或导致雇主支付未履行的工作费用。新法律包含“言论自由条款”,规定观点,论点或观点的表达不应证明不公平的劳动实践而没有报复或受益的承诺。
代表选举做出了一些重大变化。主管被排除在谈判单位之外,董事会必须在确定议价单位时向专业雇员,工匠和植物警卫提供特殊待遇。
违规例子
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提供了以下雇主和工会行为的例子,这些例子违反了法律:
违反法律的雇主行为的例子:
- 如果员工加入或投票参加工会或从事受保护的协同活动,威胁员工失去工作或福利。
- 威胁要关闭工厂,如果员工选择工会代表他们。
- 询问员工在倾向于干扰,约束或胁迫雇员行使该法案的权利的情况下的工会同情或活动。
- 有希望给员工劝阻工会支持的好处。
- 转移,裁定,终止,为员工分配更加困难的工作任务或以其他方式惩罚员工,因为他们从事联盟或受保护的协同活动。
- 转移,裁定,终止,为员工分配更困难的工作任务或以其他方式惩罚员工,因为他们提出了不公平的劳动实践指控或参加了NLRB进行的调查。
违反法律的劳工组织行为的例子:
- 对员工的威胁,除非他们支持工会,否则他们将失业。
- 寻求雇员不作为工会成员的暂停,解雇或其他惩罚,即使雇员已付款或提出要支付合法的启动费和周期费。
- 拒绝处理申诉是因为雇员批评工会官员,或者是因为在不允许工会安全条款的州不是工会成员。
- 罚款员工有效地从工会辞职,因为他们辞职后从事受保护的协同活动或越过非法纠察队。
- 从事纠察队的不当行为,例如威胁,攻击或禁止非罢工者雇用雇主的场所。
- 涉及与就业条款和条件无关的问题,或者强制地激怒中立活动陷入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