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的《就业法》是美国国会制定的一项立法,该法案授予联邦政府通过低劳动力和价格稳定的责任通货膨胀对于美国经济。
这两个目标是根据经济理论直接冲突的,因为充分就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始终如一地实现需求储蓄通货膨胀将发生,价格将上涨。
关键要点
- 1946年的《就业法》规定了寻求充分就业和低通货膨胀的矛盾政策目标。
- 该法案建立了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以帮助在执行层面维护这些政策目标。
- 该法案还成立了一个国会联合经济委员会,以对与总统经济报告有关的事项进行持续研究。
- 总统哈里·S·杜鲁门(Harry S.
了解1946年的《就业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杜鲁门总统颁布了1946年的《就业法》。在此期间,成千上万的美国士兵从战争中返回家园,许多劳动力都担心寻找工作作为经济从战时商品的生产过渡。
与大萧条国会在几乎所有人的脑海中都崭露头角,通过了1946年的《就业法》,命令联邦政府竭尽所能实现经济稳定和高昂的就业。该法案的基本目标是向寻求它的人提供工作,并最大化生产和购买力。
At the heart of the act was its “Declaration of Policy,” which stated: "The Congress hereby declares that it is the continuing policy and responsibility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to use all practicable means consistent with its needs and obligations and other essential considerations of national policy with the assistance and cooperation of industry, agriculture, labor, and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to coordinate and utilize all its plans, functions, and resources for the purpose of creating and maintaining, in a manner旨在促进和促进自由和竞争性企业以及一般福利,在这些福利中,将为那些有能力,愿意和寻求工作的人提供有用的就业,并促进最大的就业,生产和购买力。”
1946年的《就业法》也为创建铺平了道路经济顾问理事会,由三名经济学家组成的机构,向总统提供有关经济政策的建议。该委员会被控协助总统准备年度经济报告,向总统就某些政策提供建议,并收集经济数据并报告有关经济增长和美国经济中的趋势。
1946年《就业法案的历史》
该法案最初是作为1945年的全部就业法案引入的,但经过多次修订,直到达到法律签署的表格为止。在这些广泛的修改之前,该立法宣布:“所有能够工作和寻求工作的美国人都享有有用,有偿,规律和全职工作的权利,并且是美国的政策,有权在任何时候确保存在足够的就业机会,以促进所有没有完成教育的美国人,他们没有全职的家庭保存责任来自由地进行自由锻炼。”
该法案的最终版本删除了公民具有“权利”工作的说法。还承认维护的重要性购买力- ie,需要检查通货膨胀。
这些变化是为了回应众议院的某些成员之间的反对,他们认为原始法案过于激进,希望产生一种替代品,该替代品将“排除……危险的联邦承诺和保证的最后残留物(包括标题的措辞)(包括标题的措辞),但会为行政和立法部门的某种经济计划机制提供,并为公共工程的某种工作中的公共计划提供了中等范围的公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