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截止日期设定的三年以上,以发行指纹发行生物识别护照,比利时仍未遵守这一要求。结果,欧洲委员会已将国家转交给欧盟法院,要求比利时加快这些生物识别护照的交付。
该法规适用于除英国和爱尔兰以外的所有欧盟成员国以及相关的申根地区成员,而这一点,比利时是唯一未能遵守的欧盟成员国。安全的旅行文件是申根地区的基础,这是欧洲公共自由和安全运动的区域。至关重要的是,成员国发行合规护照,以确保整个欧盟的欺诈性使用相同的保护。
安全功能的协调和生物识别标识符的集成是朝着更安全的旅行文件和更好地保护欧盟公民免受欺诈的重要一步。加入法规2252/2204,成员国必须直到2006年8月28日,以确保发行的所有护照都包含持有人的面部图像的芯片,并必须在2009年6月之前,以确保此芯片还带有持有人的指纹。
虽然比利时当局已经采取了一些步骤,但在2013年秋天之前,未预见到包含持有人指纹的生物识别护照的全面实施。
Biometricupdate.com的最新信息生物识别研究注释侧重于政府开斋节计划并建议需要进行系统的过程来实施新计划,因为新的挑战在发行,可用性和准确性方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