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J·奥伯利(David J. Oberly),生物识别隐私与数据隐私律师
2023年2月,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在Cothron诉White Castle Sys。,Inc。,2023 IL 128004,允许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中的原告(比帕)集体诉讼诉讼以恢复法定损害赔偿每个Bipa违规的实例,而不是仅第一次违规。位置 完全改变生物识别技术法律景观为BIPA争端的天文损害铺平了道路,同时还呈现了BIPA索赔的已膨胀价值。
就在最近 - 并根据校友伊利诺伊州联邦法院迫使损害赔偿数据的生产是为了计算人均法定赔偿的目的Fleury诉联合PAC。 RR Co.,第20 CV 390号,2023 US DIST。 Lexis 221741(ndIll。2月13日,2023年12月13日)。这弗勒里当今使用生物识别技术时,决策可以提醒您需要严格遵守BIPA的必要性,同时还为在商业运营中利用这项先进技术的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关键收获。
这弗勒里决定
戴维·弗勒里(David Fleury)是一名卡车司机,他被要求将指纹扫描到一个生物特征识别验证设备中进入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的railyards,他代表他自己起诉铁路,并为42,000名类似的卡车司机起诉,涉嫌违反BIPA节15(a),15(a),15(b)和15(d)。在双方的发现期限到期后不久,原告提出了一项动议,以强迫损害数据的生产,以证明被告扫描了使用该公司在伊利诺伊州使用该公司生物识别扫描仪的卡车司机指纹的次数。
为了支持他强迫的动议,原告辩称位置,BIPA规定“每次违反法规”的违约损失,证明假定班级成员的指纹在进入铁路的设施中扫描其指纹时,以确定争议中有争议的法定损害赔偿所必需的全部范围。
相反,被告辩称位置离开公开“每次扫描”损害赔偿的问题,认为这是事实的义务,即行使其“酌情决定造成损害赔偿奖励的判断,该赔偿奖裁决(1)(1)(1)相当补偿的班级成员,(2)包括旨在阻止未来违规行为的金额,而无需摧毁被告的事业。”请参阅ID。在 *6(引用位置,2023 IL 128004,第42页)。铁路进一步辩称,BIPA赔偿是可酌情决定的,因此,原告寻求的损害数据无关紧要,并且超出了发现的范围。
法院支持原告,批准了强迫的动议,并要求铁路生成与每扫社损害赔偿问题有关的信息 - 特别是,对于每次推定的班级成员都使用被告伊利诺伊州伊利诺伊州大门的扫描仪的数据。
分析和外卖
BIPA类动作中颗粒状损害数据的影响
来自弗勒里裁决与法院的申请有关位置在BIPA损害证据的情况下。
这弗勒里法院认为这是根据位置- 决定“每次私人实体扫描或传输违反个人的生物识别标识符或信息时,都会在[BIPA]下进行单独的索赔” - 每个人的损害证据都是可以发现的,因为这与确定由于符合BIPA的不合格而被提出的类别的成员所承受的损害量有关。ID。在 *3,15-16。此外,法院还认为,该证据的产量为在诉讼的后期阶段提供了法院具体证据的额外好处,尤其是在不可避免的赔偿裁决中,这进一步支持了批准原告强迫的动议。
公司应注意这种意愿,要求在BIPA集体诉讼中生产出极为粒状的每扫描损害证据,因为这些证据将使原告的律师能够塑造精确的损害数字,以支持当今BIPA纠纷中司空见惯的过高的和解要求。
不仅如此,而且在追求这种证据时给予原告的广泛纬度可能会提高由于无法在早期解雇BIPA班级行动的公司而获得的大幅度差距,事实证明,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这是由于法院非常低的律师而避免在艰巨的阶段解雇,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BIPA不合规的潜在责任范围范围
第二个主要收获弗勒里与法院对法定赔偿的讨论有关位置持续违反索赔的理论应计算,这说明了公司仅针对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法的技术违规而面临的巨大责任。
BIPA的私人诉讼权允许收回1,000美元每个疏忽违规,5,000美元每个故意或鲁ck违反法律。 740 ILCS 14/10。在弗勒里,法院强调,基于原告的论点,他在适用的限制期间扫描了45次指纹 - 这些声称的BIPA违规行为在45,000美元至225,000美元之间。对于那个单身会员。ID。在 *4。
当这些数字乘以42,000个人,这些人组成了推定的卡车司机的类别弗勒里,那个花样飞机的差额为$ 1.89和$ 9.45十亿总体责任敞口。请参阅ID。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损害计算仅与不合规的违规有关收藏生物识别数据(BIPA第15(b)节的重点),但要做不是因不正确的额外损害造成的因素披露此类数据(第15(d)节的主题)。
拒绝“哈希”或“十六进制”数据参数
最后,弗勒里决定是关于交叉访问的公司的一个警示故事,即试图采取其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或相关处理活动的立场并不意味着“生物识别识别者”或“生物识别信息”,因为这些术语是在BIPA中定义的,因为此类技术所产生的数据是因为此类技术产生的数据或其他信息(有时是某些信息),例如某些信息或某种数字或字母(有时是一系列的数字和字母),或者是一系列的数字和字母(或者),或者是一系列的数字和字母(或者),或数学表示。
在弗勒里,铁路认为,其指纹扫描仪并没有牵涉到生物识别剂或生物识别信息(因此可以避免公司遵守BIPA),因为其技术仅生成“ HEX数据”,IE,数字和字母(根据Union Pacific)不是“指纹”,无法将其呈现为指纹。ID。在 *11-12。
法院断然拒绝了这一论点,认为由于铁路的技术以计算机将指纹图像转换为可读数据的代码,因此也很可能代码可以将数据重新转换为对人眼有用的指纹图像。更重要的是,法院继续进行,必须将初始指纹扫描的计算机数据与随后的每个扫描进行比较,这意味着必须完成某种类型的主动比较或现场匹配,而卡车司机将其手指放在扫描仪上以将指纹扫描转换为技术可以将其与数据相比较的系统已在文件上相比的东西。ID。在 *13-15。
综上所述,法院可以得出结论,被告的生物识别技术参与了“指纹”的收集,这是BIPA下列举的生物识别标识符的形式。反过来,铁路无法仅仅因为卡车驾驶员的指纹扫描被转换为不同形式的计算机数据而无法逃避责任。ID。在 *15-16。
推理在弗勒里与其他分析同样论点的法院相称。例如,在Rivera诉Google Inc.,法院解释说,无论公司在操纵或将生物识别标识符转换为不同形式的数据方面做什么,“如果可以使用该信息来识别该人,则最终的信息仍被[BIPA]涵盖。” 238 F. Supp。 3d 1088,1094(ndIll。2017)。
为了避免这种性质的策略伴随的重大风险,公司应考虑在使用生物识别技术时采取更保守的方法(一种确保满足所有适用的BIPA要求),即使确定地确定通过生物识别技术生成的数据属于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法规的范围。
最后一句话
弗勒里在BIPA集体诉讼空间中并没有打破任何新的基础,但是该决定仍然使您回家了使用任何类型的生物识别技术或提供客户在其商业业务中使用这种技术的重要性。
当我们进入2024年时,现在是公司咨询经验丰富的生物识别律师咨询其当前组织生物识别惯例的绝佳时机,并对其合规计划进行任何必要的修改,以弥补任何合规差距或缺陷。
关于作者
大卫·J·奥伯利(David J. Oberly)是华盛顿特区贝克·多尼尔森(Baker Donelson)办事处的律师,是该公司生物识别隐私,人工智能以及数据保护,隐私和网络安全实践的成员。被公认为“生物识别隐私空间中最重要的思想领袖之一”Lexisnexis,戴维的实践专注于咨询和向客户提供有关广泛的生物识别隐私,人工智能以及数据隐私/安全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事项的建议。此外,戴维(David)在诉讼案公司BIPA集体诉讼方面具有深厚的经验。他也是生物数据隐私合规性和最佳实践- 同类的第一篇也是唯一的全长论文,提供了生物特征识别法的全面汇编。他可以接触到[email protected]。您可以在X上关注David@davidjob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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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题
生物识别数据|生物识别剂|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BIPA)|数据收集|数据隐私|大卫·奥伯利(David Oberly)|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