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送貨日期?
交貨日期是必須履行合同條款的期貨或遠期合同的基礎商品的最終日期。大多數期貨合約用作樹籬為了降低商品中不利價格變動的風險,並在實際交付日期之前以抵消位置的封閉(賣出以抵消長位置併購買以抵消短職位)。
交付日期解釋了
所有期貨和遠期合同的交貨日期都必須將基礎商品轉移到該日期合同持有人如果他們持有合同直至到期,而不是用反對的合同抵消該合同。
根據約翰·赫爾(John Hull)的作者選項,期貨和其他衍生品,期貨合約由其提及交貨月。交易期貨合約的交換必須指定可以進行交貨的月份的確切期限。對於某些期貨合約,交貨期是整個月,而對於其他期貨期是特定的日期。交貨月份因合同而異,並由交易所選擇以滿足市場參與者的需求。在任何給定時間,合同通常交易最接近的月份和隨後的許多交貨月份。交易所指定在特定月份的合同中進行交易時。交易通常停止在可以交付的最後一天前幾天。
某些商品(例如玉米期貨)的主要交貨月是3月,5月,7月,9月和12月。這些合同按交易所編碼,以便最後兩個符號表示交貨日期的月份和年份。例如,2019年3月交貨日期的合同將具有XXH9代碼。其他每月交貨符號是6月(M),9月(U)和12月(Z),其次是代表交貨年份的數字。
期貨和前進的交貨日期差異
遠期合同與期貨合約不同因為遠期合同未在註冊交易所進行交易。取而代之的是,遠期合同在非處方市場中的貿易不僅僅是標準化期貨合約。這樣,遠期合同的交付日期就會受到談判的約束,並且可以根據賣方和買方的需求量身定制。另一個重要的區別是,與期貨合約相比,遠期合同的基本商品往往更頻繁地交付。期貨合約主要用於對沖價格變動,並在交貨前已關閉。商品用戶和生產者更常用於遠期合同,以消除實際服用時的價格不確定性提供基礎商品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