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一般義務保證金?
一般義務保證金(GO保證金)是市政債券僅靠發行管轄權的信用和徵稅權而不是給定項目的收入。發行一般義務債券,認為市政當局將能夠通過稅收或項目收入來償還其債務義務。沒有資產用作抵押品。
GO債券可能與收入保證金在Munis的背景下。
關鍵要點
- 一般義務或債券是一種市政債券,完全由發行人的信譽和向其居民徵稅的能力支持。
- 與收入債券不同,GO債券不受抵押品的支持,也不會根據資金項目產生的收入來償還債權人。
- 特定GO債券可獲得的稅額可以指定為有限或無限的稅款。
- 在無限的債券的情況下,市政當局可能會相應地增加財產稅,以支付其付款和義務。
了解一般義務債券
一般義務(GO)債券由發行政府的承諾使用所有可用資源(甚至稅收)來償還債券的持有人。
在地方政府一級,承諾可能包括承諾徵收財產稅,以履行當地政府對債券持有人的義務。例如,由於財產所有人避免因未付財產稅賬單而失去各自財產的股份,所以信用評級機構對一般義務的信用質量質量較高,並將其分配給他們高投資級別的評級。如果財產所有人無法在指定的到期日或之前或之前支付其財產稅,則法律允許政府提高財產稅率以彌補任何違法行為。在指定的截止日期,一般義務承諾要求地方政府以其可用資源彌補債務。
一般義務債券還可以作為地方政府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這些項目為公路,公園,設備和橋樑等事物創造收入流。一般義務債券通常用於為公共社區服務的政府項目提供資金。
一般義務的類型
州法律設定了地方政府可以提供和簽發一般義務債券的理由。一般義務債券可以是稅務有限的一般義務承諾,也可以是無限稅的一般義務承諾。
有限稅的一般義務承諾要求發行當地政府在必要時提高財產稅,以履行現有的債務償還義務。但是,這種增加受法定限制的約束。稅務有限的一般義務承諾,政府仍然可以使用一部分已經有效的財產稅,使用另一種收入來源,或將財產稅提高到等同於現有債務付款的金額,以應對其債務義務。
無限稅的一般義務承諾與有限稅的承諾相似。唯一的區別是,要求地方政府將財產稅率提高到必要的水平(最高100%),以涵蓋納稅人的違法行為。居民必須首先同意將財產稅增加到債券所需的必要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