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清算偏好?
清算偏好是合同中的條款,該條款決定了公司的支付命令清算。
通常是公司的投資者或者優先股如果必須清算公司,則持有人首先要拿回去,比其他種類的股東或辯論者。清算偏好經常用於風險資本合同,混合債務工具,本票和其他結構化的私人資本交易,以闡明投資者獲得的支付以及在清算活動中的訂單,例如公司出售。
了解清算偏好
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講,清算偏好決定了誰在清算,出售或破產時得到多少。為了得出這個結論,公司的清算人必須分析公司的安全和無抵押貸款協議,以及共享資本(首选和普通股)在公司的章程。由於這個過程,清算人能夠對所有人進行排名債權人和股東並相應地分配資金。
重要的
清算偏好決定了當公司出售時首先獲得他們的錢,以及他們有權獲得多少錢。
當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時,使用特定清算優先處置處置很受歡迎啟動公司。投資者經常使其成為他們投資的條件,即他們獲得與其他股東相比的清算偏好。這可以保護風險資本家通過確保他們將初始投資返回到其他方面,從虧損。
在這些情況下,不需要有公司的實際清算或破產。在風險資本合同中,公司的出售通常被視為清算活動。因此,如果公司以利潤出售,清算偏好還可以幫助風險資本家首先獲得一部分利潤。風險資本家通常是在普通股持有人和公司的原始所有者和僱員之前償還的。在許多情況下,風險投資公司也是普通股東。
清算偏好示例
例如,假設一個風險投資公司在一家初創公司中投資100萬美元,以換取普通股的50%和500,000美元的優先股,並具有清算優先。還假設該公司的創始人為其他50%的普通股投資了500,000美元。
如果該公司以30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則風險投資者將獲得200萬美元,而他們的首選100萬美元和剩餘的50%,而創始人則獲得了100萬美元。相反,如果該公司以10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則風險投資公司將獲得100萬美元,而創始人一無所獲。
更一般而言,如果公司破產,清算偏好也可以指在股東面前的債權人(例如債券持有人)的償還。在這種情況下,清算人出售其資產,然後使用該資金首先償還高級債權人,然後是初級債權人,然後是股東。同樣,債權人持有留置權關於特定資產,例如建築物的抵押貸款,就建築物的銷售收益而言,對其他債權人有清算優先。
清算偏好如何工作?
清算偏好確定誰在清算,出售或破產時得到多少。該公司的清算人分析了該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的股本(首选和普通股)的定義。
清算偏好如何適用於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投資者通常使其成為他們對一家初創公司的投資的條件,因為他們獲得了與其他股東相比的清算偏好。這樣可以確保風險資本家將把初始投資恢復到其他各方。
清算偏好如何適用於初創公司?
不需要有一家初創公司的實際清算或破產來申請清算偏好。在風險資本合同中,公司的出售通常被視為清算活動。如果然後以獲利的價格出售公司,清算優先偏愛還可以幫助風險資本家首先獲得利潤份額。
底線
清算偏好是確定誰先付款的合同條款,以及何時必須清算公司(例如,出售公司)。風險資本家是投資者或優先股東的一個例子,這些股東通常是首先退還的,在普通股和債務持有人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