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共同保險公司?
共同保險公司是一家保險公司,由保單持有人擁有。共同保險公司的唯一目的是提供保險範圍對於其成員和保單持有人及其成員有權選擇管理。共同保險公司像常規的投資組合對投資組合進行投資共同基金,任何利潤都以股息或溢價降低返還給會員。聯邦法律而不是州法律決定是否可以將保險公司歸類為共同保險公司。
關鍵要點
- 保單持有人擁有的保險公司是一家共同保險公司。
- 一家共同保險公司以或接近費用為其成員和保單持有人提供保險。
- 保費和投資的任何利潤都通過股息或降低保費分配給其成員。
- 共同保險公司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中列出,但如果最終決定成為“被淘汰”。
- 聯邦法律確定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成為共同保險公司。
了解共同保險公司
共同保險公司的目標是以或接近成本為其成員提供保險範圍。當共同保險公司有利潤時,這些利潤將通過股利付款或減少保費。
共同保險公司未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因此投資策略避免必須達到短期利潤目標的壓力,並且可以最適合其成員以長期利益的目標運作。結果,他們投資於更安全的低收益資產。但是,因為他們不是公開交易,對於保單持有人來說,確定共同保險公司的財務償付方式可能更困難,或者它如何計算其寄回給其成員的股息。
大公司可以通過合併來形成共同保險公司作為一種自我保險有單獨預算的分區或與其他類似公司合作。例如,一群醫生可以決定通過匯總資金來覆蓋其類似風險類型,可以獲得更好的保險範圍並降低保費。
當一家共同保險公司從成員擁有的轉換為交易股市,它被稱為“撤消”,共同保險公司成為一家股票保險公司。這種轉變可能會導致保單持有人獲得新浮公司的股份。通常,這是作為籌集資金的一種形式。股票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分配股票來籌集資金,而共同保險公司只能通過借入資金或增加利率來籌集資金。
共同保險公司的歷史
共同保險作為一種概念始於17世紀後期的英格蘭,以彌補由於火災而造成的損失。它始於1752年,當時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建立了費城因火災損失而獲得房屋保險的捐款。現在,共同保險公司現在幾乎都存在於世界各地。
在過去的20年中,保險業經歷了重大變化,尤其是在1990年代時期的立法之後,保險行業消除了保險公司和銀行之間的一些障礙。因此,由於許多共同公司希望將其運營多樣化,並獲得更多資本,因此拆除率提高了。
一些公司完全轉換為股票所有權,而其他人則組成了由轉換後的共同保險公司的保單持有人擁有的共同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