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價格製造商?
價格製造商是一家可以決定其商品費用的公司,因為沒有完美替代品。這些通常是壟斷或生產與競爭對手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公司。
價格製造商是一種利潤最大化器,因為它將增加輸出只有它邊際收入大於它邊際成本- 換句話說,只要它正在獲利。
關鍵要點
- 價格製造商是一個有能力影響其收費價格的實體,因為它產生的商品沒有完美的替代品。
- 價格製造商通常是壟斷者或商品或服務的生產者,它們在某種程度上與競爭不同。
- 價格製造商只有在其邊際收入大於其邊際成本的情況下才會增加產出。
- 價格製造商基本上可以將價格人為地保持高價,而不必擔心其他提供商的價格競爭。
- 這種情況通常對消費者不利,因為他們無法尋求更便宜的替代方案。
了解價格製定者
在自由企業系統中,價格由供需大大確定。買賣雙方對價格發揮影響力,導致平衡。但是,在壟斷環境中,一家公司可以絕對控制市場上發布的供應,從而使該業務決定價格。
如果沒有競爭,賣方可以將價格人為地保持高昂,而不必擔心其他提供商的價格競爭。這種情況通常使消費者處於不利地位,因為他們無法尋求更便宜的替代方案。
價格製造商的類型
在乘數壟斷中,擁有許多生產工廠和不同邊際成本功能的公司選擇每種工廠的單個產出水平。
在雙邊壟斷,有一個買家,或莫諾尼和一個賣家。雙邊壟斷的結果取決於哪個政黨具有更大的談判能力:一個黨派可能具有全部權力,兩者都可能找到中間解決方案,或者他們可能執行垂直整合。
在多重壟斷中,壟斷銷售了幾種。該公司必須考慮其產品之一的價格變化如何影響其餘產品。
在區分壟斷,公司可能希望向不同的消費者收取不同的價格,具體取決於他們的付款意願。歧視水平具有不同的程度。在第一級,壟斷者的理想歧視是每個消費者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在第二級,非線性價格固定,價格取決於消費者購買的數量。在第三級,市場細分,有幾個差異化的消費者群體,該公司應用不同的價格,例如學生折扣。
在自然壟斷,由於成本技術因素,使一家公司負責所有生產是更有效的,因為長期成本較低。這被稱為亞加性。
監管機構和反托拉斯法律
政府機構,例如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美國司法部(DOJ)執行聯邦反托拉斯法並促進自由貿易。
任何擬議的公司合併必須首先符合監管機構的批准。通常會拒絕擬議的合併,這些合併可能會扼殺競爭並建立不公平的市場。這Herfindahl-Hirschman指數,測量給定市場中濃度程度的計算是監管機構在決定潛在合併時使用的一種工具。
價格製作商和價格收穫者有什麼區別?
價格製造商是市場的領導者或唯一的提供商。它擁有定價能力並且基本上擁有足夠的搖擺以決定客戶支付多少費用。價格接人相反。他們必須在市場上接受普遍的價格,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市場占有率獨自影響他們。
公司如何成為價格製定者?
通常,公司只有在壟斷的情況下才能成為價格製造商,或者當它提供其他人提供的受歡迎的商品或服務(例如,沒有其他人生產的專利產品)或很容易與之競爭。提高價格的能力主要取決於市場上的替代品數量和需求的價格彈性。
監管機構是否寬恕價格?
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免費定價其商品。但是,如果監管機構認為他們的定價策略正在違反反托拉斯法律並表示掠奪性業務實踐,他們可以介入並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