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2年秋天,當時的總統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簽署了《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為在美國水域游泳的鯨魚,海豚,海豹和其他物種提供了全面的保護措施,由於商業釣魚和意外殺害,他們的人口逐漸下降。
該法律為保護工作和禁止狩獵,殺害,捕獲甚至騷擾海洋哺乳動物(我們提醒佛羅里達州的居民何時獲得狩獵,殺害,捕獲甚至騷擾)抓住了海牛或者生病的抹香鯨)
40多年後,一份新報告表明,該法律已經有效:它不僅阻止了滅絕似乎迫在眉睫的滅絕,而且還幫助某些物種彈回了很多人,研究人員說。
科學家研究了200多個海洋哺乳動物種群的數百個數據集。他們發現,一些動物一直在努力恢復,例如瀕臨滅絕的右鯨,這是捕鯨行業的巨大針對的。但是其他人又回來了。
杜克大學海洋生物學教授安德魯·雷德(Andrew Read)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已經看到了一些海洋哺乳動物種群的重大回收,例如新英格蘭的灰海豹和太平洋海岸沿線的大像海豹。”
這項新研究的另一位研究人員佛蒙特大學保護生物學家喬·羅曼(Joe Roman)表示,即使美國水域擁有大量的船舶交通,大型捕魚行業和其他威脅,例如污染。
研究人員說,有一些問題,但是,法律尚未成功解決:新的疾病,耗盡的食物資源(這可能是最近的疾病加利福尼亞海獅鏈),以及水下船舶的噪音,可以淹沒鯨魚歌曲和其他海洋哺乳動物交流。
科學家寫道:“現有的保護措施沒有保護大鯨魚免受西北大西洋的漁業相互作用或船舶罷工。”
他們的研究於3月22日在紐約科學院的年鑑中在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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