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的生物識別技術專員與國會議員和人權組織一起批評大都會警察部署倫敦的現場面部識別攝像機,寫公共技術。
該專員聲稱,最近的高等法院裁決並沒有使警察自由統治在整個城市推出生物識別面部識別攝像機。
加的夫高等法院於2019年9月裁定,南威爾士警察使用生物識別面部識別是合法。在權利組織自由組織的支持下,前自由民主黨議員埃德·布里奇斯(Ed Bridges)引起了法官的關注。
“應指出的是,已發表的法律授權參考了高等法院在加的夫對南威爾士警察使用LFR的最新判決。” “儘管法院認為南威爾士對LFR的使用與《人權法案》和數據保護立法的要求一致,但該判決是針對南威爾士警察使用其LFR系統的特定情況的。大都會警察將需要關注法院引起注意的情況。”
威爾斯進一步指出,在南威爾士法院的案件中提出上訴,“新政府宣布了宣言,以提供嚴格的法律框架,以管理未來的警察使用生物識別技術和人工智能。”
信息專員辦公室回答該調查於2019年10月最終完成,發現公眾支持LFR在警察工作中的使用,但它需要“如果保留公眾的信心並解決隱私問題,則需要改善警察如何授權和部署該技術”。
ICO表示,國會議員“正在考慮這項技術的影響,並正在採取措施減少入侵並符合數據保護立法的要求。”該組織進一步強調了該技術對該國公民的隱私影響,該公民呼籲“優先考慮LFR的法定和約束力實踐守則”。
去年,一群國會議員支持在警察行動中使用面部識別技術停止使用。前英國脫歐秘書戴維·戴維斯(David Davis)表示,實施面部識別技術的計劃是“不明智的”。
大都會警察於2018年12月宣布致力於10次試驗為了測試這項技術,並正在待評估,因為它正在準備2月14日的最終試驗。將安裝相機“情報表明我們最有可能找到認真的罪犯”,並且圖像將與觀察列表相匹配。大都會警方說,將有明確的跡象表明,該地區已推出LFR攝像機,該技術不會嵌入CCTV或數字識別設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