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學教授最近對美國的一名記者說,他沒有在手機上使用生物識別鎖,因為警察可能在調查犯罪時會強制掃描。
在憲法的第五修正案中,密封碼仍然相對安全,以迫使警察訪問,該修正案保存了一個人不犯自己的權利。法官和立法者尚未找到 類似的共識 關於生物識別技術, 然而。
猶他大學的教授馬修·托克森(Matthew Tokson)提高了生物識別鎖的神聖性,評論在州最高法院決定12月,這阻止了警察迫使某人放棄其設備的密碼。
據報導,托克森告訴《鹽湖論壇報》:“如果您的手機在您的密碼中得到足夠的保護,那麼無論手機中的任何東西都可能是可以免受檢查的。”他說,關於生物識別技術不能肯定地說。
獨立研究所對自由主義者智囊團對這個話題的分析繪製了一個未安排的法律景觀。
鑑於其哲學的觀點,沒有意外的組織感覺政府過度是一個有效的問題。
四年前的美國地方法院在加利福尼亞州成立迫使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掃描違反了他們的第五修正案保護,以防止自我犯罪。
同年,據愛達荷州美國地方法院的研究所稱確認扣留密碼的權利,但說生物識別技術不受保護。換句話說,由於物理特徵不是證詞,因此可以強迫掃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