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提案,长颈鹿可能被添加到美国濒危物种法案中
根据该法案将三种长颈鹿物种列为濒危物种将使它们有权获得联邦保护。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 (FWS) 宣布了一项提案,根据《濒危物种法》(ESA) 将长颈鹿的三个亚种列为濒危物种,并将另外两个物种列为受威胁物种。如果最终确定,这将使所有五个人都有权获得联邦保护,希望这将有助于遏制其衰落。
该提案是早前提交的请愿书的结果2017年4月,提出北方长颈鹿的三个亚种(鹿豹长颈鹿)应添加到该法案中:西非(G.c.佩拉尔塔), 科尔多凡 (G.c.古人的)和努比亚(G.c.鹿豹)。
网状(网纹长颈鹿)和马赛(长颈鹿蒂佩尔斯基基)这两个物种是否建议被列为受威胁物种,这将使它们得到稍微更有针对性的保护。
在这两种情况下,FWS 都称其提议是对长颈鹿数量下降的回应。自 1985 年以来,北方长颈鹿的三个亚种总数减少了 77%,从 25,653 只减少到 5,919 只。在西非的许多原始栖息地,它们的种群已被完全消灭。
人们认为,长颈鹿数量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栖息地的丧失或破碎、偷猎以及气候变化的连锁反应(气候变化导致长颈鹿数量增加)。和冲突。
乍一看,FWS 提议似乎没有意义。毕竟,长颈鹿并不是在美国天然存在的,那么美国的法律怎么可能保护生活在千里之外的动物呢?
然而,欧洲航天局不仅仅适用于该国特有的物种。作为 NOAA 渔业解释”,“1973 年《濒危物种法》提供了一个框架,以保护国内外濒危和受威胁物种及其栖息地。”
看一眼该法案本身的细节,并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美国是多项国际条约和协定的一部分,在这些条约和协定中,美国“承诺作为国际社会的一个主权国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保护各种物种”。鱼类或野生动物和植物面临灭绝”。
其中包含的任何禁令(例如禁止狩猎等某些活动)仅适用于美国管辖范围内的人们,但欧洲航天局可用于提高美国和国内保护工作的意识、研究和资金它列出的物种的国家。
就 FWS 的新提案而言(如果最终确定),这些保护工作将包括: 引入美国进口许可证,以减少长颈鹿的非法狩猎和贸易;更多美国和全球意识和研究举措;以及为长颈鹿保护计划提供资金和财政援助。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局长玛莎·威廉姆斯在一份报告中表示:“联邦对长颈鹿的保护将有助于保护脆弱物种、促进生物多样性、支持生态系统健康、打击野生动物贩运并促进可持续经济实践。”陈述。
“这一行动支持长颈鹿保护,同时确保美国不会进一步加剧它们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