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利诺伊州生物特征信息隐私法第三条,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阐明了持有的标准,并可能将其扩大。Law360。第三条是涉及公司有义务向其收集生物识别技术提供的生物识别数据保留信息的条款。
在Fox诉Dakkota Integrated Systems LLC,就像到目前为止的大多数BIPA案件中一样,据称知情同意规则已被员工的时间和出勤系统打破。
在科比诉指南针不是基于第三条的“实际伤害”。第三条的地位要求将伤害专门针对个人和具体,尽管如果声称的损害与传统的依据相近,则可以将无形的伤害视为“具体”。
法院也提到Miller诉西南航空公司做出决定。
两种情况之间的区别在于,私人侵入诉讼之间科比和公共滋扰,如狐狸,Orrick Herrington&Sutcliffe LLP合作伙伴Doug Feal和Michelle Visser以及副副手Nicole Gelsomini写道。他们认为优先级将使被告更容易在联邦法院听取BIPA索赔。
本文继续审查各种法院之间关于基于无形伤害或仅仅法定违法行为的地位问题的协议范围。
针对电子产品回收售货亭供应商提起的客户套装
根据单独的单独Law360文章。
自助服务亭是在沃尔玛和克罗格等零售商处发现的,尽管可能至少需要进行两次face Biomertrics访问其服务,但潜在的集体诉讼指控EcoATM不符合BIPA的知情同意要求。信息亭还扫描客户身份文档并保留客户生物识别数据。
根据该诉讼,该公司未能将数据收集的“特定有限目的”告知原告,或者分享有关其数据保留和破坏政策的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