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購買某物時,拉丁語短語提醒您,如果出現了問題,您可能會獨自一人:“警告空” - “讓買家當心。”從廣義上講,警告是在採取行動之前仔細考慮某些事情的警告或通知。在英國普通法中,這一原則給買家帶來了負擔,以仔細審查其購買,因為如果以後出現問題,就不會有任何追索權。
“警告”一詞來自拉丁語“ cavere”,意思是“小心”。在金融和法律中,它描述了他們應該考慮的風險或特殊考慮的人或組織的通知或警告。這些警告以各種形式出現,從監管警報到合同條款。
關鍵要點
- 警告是在採取行動之前向個人或實體提供的通知,警告或謹慎。
- 通過將警告作為協議的一部分,一方警告另一方,如果他們進一步進行危險或不良情況。
- 該術語最常見的用法是在警告中,該術語指出,買方應謹慎行事,並且在購買劣質產品時無法收回損失。
- 了解不同類型的警告,例如監管警告,合同條款和披露聲明,可以幫助個人認識並避免潛在的金融犯罪。
從內幕交易到復雜的龐氏騙局,經常利用投資者知識和監督的差距。警告是關鍵的保障措施,提醒個人和機構對潛在的危險信號。但是,他們經常會產生免除他們提供法律責任的當事方。他們可以出現在公司招股說明書,房地產交易或金融產品的精細印刷。通過了解不同類型的警告及其如何應用於各種財務方案,投資者可以更好地武裝自己的欺詐行為。
下面,我們將研究最常見的警告類型,提供其應用的真實示例,並解釋如何將注意事項成為您的第一條防禦方法,而不是成為金融犯罪年鑑的統計數據。
什麼是警告?
當將注意事項添加到合同中(或在簽署時,將其視為隱式)時,警告說,如果他們進一步進行,應警告他們可能會遇到危險或不必要的情況。那些插入它們的人也經常試圖在某些事件簽署一旦簽署一旦出現某些事件就可以免除責任,儘管這是否合法可執行是另一回事。
例如,就業合同可能包括警告或條件,即潛在的新員工必須通過藥物測試。這是其他一些用途:
- 他們用作向法律或公職人員提交的文件,以中止訴訟,直到另一方對方發表發言權為止。
- 他們允許個人或其他實體對財產。在清除警告之前,包括標題註冊在內的財產(包括標題註冊)無能為力。
- 過去也被反對任命遺產的當事方使用了執行人以及想阻止專利授予他人的個人。
因此,警告在金融合同中很常見。房地產交易幾乎總是包括某種警告。例如,這些合同可能包括說明買方或賣方在進行交易之前必須意識到某些情況的條件。
只要接受合同,這些概念的法律適用性就可以決定民事和刑事責任。在下面,我們帶您完成金融和投資中最突出的警告。
重要的
了解您在談判的任何合同中的警告工作將如何幫助您確定自己的權利。
警告
最著名的警告,意思是”買家當心,“來自16世紀英國普通法首次寫下的更長的法律格言:“讓買家不了解他將要購買的利益的數量和性質,請謹慎行事。 ”這使買家的責任在購買商品之前有望進行盡職調查,即使面對我們今天考慮的欺詐行為。
但是,現代消費者保護法已要求賣方更加透明,並賦予買家某些權利,例如退款或交易所交易貨物,從而減輕了這一原則。
因此,警告說,賣方並不意味著賣方進行欺詐的免費通行證。面對賣方的公然虛假陳述,買家有法律追索權。美國消費者法還具有“隱含的保證”,假定產品適合預期目的。
雖然可以將警告者應用於購買任何商品或服務,但它以房地產交易為特色。這些購買中的買家有望在出售前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關於買方在這些交易中可以期望的直率和透明度的法律與管轄權到管轄區的不同。
提示
理解警告不僅是關於法律保護,還涉及在各方之間建立清晰度和信任。精心製作的警告可以幫助產生光滑的交易和關係。
警告和欺詐
儘管“警告”對買方承擔重大責任,但至關重要的是要了解,這一原則並不能保護從事欺詐行為的賣方。
如果賣方故意歪曲或掩蓋了有關產品或投資的重大事實,則不再適用“警告”原則。這是通常取代任何警告空的子句的欺詐類型:
- 誘餌和開關:宣傳一種產品,但用劣等的產品代替。
- 虛假陳述:對產品或投資的虛假陳述。
- 隱藏:故意隱藏會影響買方決定的重要信息。
在涉嫌欺詐的情況下,負擔通常落在買方身上,以證明賣方不誠實。這通常可能具有挑戰性,可能需要採取法律訴訟。因此,即使在欺詐案件中,盡職調查事項也是如此,因為仍然期望買家進行合理的護理。法院對那些忽略明顯危險信號的買家的同情可能不那麼同情。他們對更複雜的政黨的同情也不那麼同情。
在金融市場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等監管機構為欺詐行為提供了其他保障措施,以補充警告空的局限性。
限制警告空器的示例
假設公司的高管有意偽造財務報表以吸引投資者。即使投資者沒有對這些陳述進行徹底審查(如“警告說”所建議的那樣),該公司的欺詐行為也可能覆蓋警告的空位原則,可能導致法律後果並賠償投資者。
快速事實
2011年,SEC制定了舉報人計劃,該計劃使合格的舉報人犯有欺詐行為,該欺詐行為有資格授予SEC和其他監管機構和其他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採取的行動中收集的10%-30%的貨幣制裁。在2023財政年度,SEC向迄今為止最多的舉報者頒發了近6億美元的獎金。
關心賣方
也稱為警告下標,這意味著“讓賣方當心”。該原則將責任轉移到賣方,以確保他們的商品和服務沒有重大
缺陷並滿足法律要求。
賣方必須披露任何潛在問題,並確保其產品達到標準,但他們可能會面臨法律後果。該原則平衡警告說,強調賣方提供優質產品並披露潛在問題的義務。
警告買家與關懷賣方
這兩個原則之間存在關鍵差異:
- 責任:警惕的空位將責任放在買方,而警告供應商將其放在賣方身上。
- 風險:在警告空的下,買家承擔有缺陷商品的風險。在警告供應商的領導下,賣方必須確保產品質量。
- 法律意義:除非涉及欺詐行為,否則警告空器為買家提供了更少的保護。如果不履行義務,請注意供應商可能會對賣方造成法律責任。
警告講者
這翻譯為“讓讀者當心”。這意味著讀者應批判性地評估他們閱讀的材料,認識到潛在的偏見,錯誤或誤導性陳述。它鼓勵對書面內容進行仔細而辨別的方法,尤其是在學術研究和新聞文章等重要背景下。
警告審核員
這意味著“讓聽眾當心”。這會警告聽眾批判性地評估他們聽到的信息,並承認潛在的錯誤信息。它強調了從各種來源進行批判性評估口語信息的必要性。
其他警告和重要的法律條款
法律警告和例外不需要“警告”來警告或需要一個或多個合同當事方的額外責任。這是一些重要的知識。
時間是本質條款
該條款強調合同中的截止日期至關重要,必須嚴格遵循。它警告當事人,未能按時完成這些截止日期可能會導致違反合同或其他嚴重的後果。
例子:在房地產合同中,這樣的條款可能會指定買方必須在特定日期之前完成購買,否則賣方有權失效合約並保留存款。
責任條款的限制
該條款限制了當事方可以要求的損害,即使實際損失超過此金額。在發生違規或其他問題的情況下,它限制了一個或雙方的財務風險。
例子:數字平台的服務條款可能包括一項條款,將其責任限制在過去12個月中支付的服務金額,即使錯誤對客戶的業務造成了更大的損失。
賠償條款
一個賠款條款要求一方在特定情況下彌補另一方的損失或損失,通常延伸到合同的直接範圍之外。它將某些風險從一個政黨轉移到另一方。
例子:在建設合同中,承包商可能同意賠償財產所有人,以與項目期間承包商僱員受傷有關的任何索賠。
機密性條款
也稱為不公開協議(NDA),該條款禁止各方共享合同過程中獲得的敏感信息。它保護專有信息和商業秘密。
2024年,聯邦貿易委員會禁止非競爭條款,該條款阻止了員工在就業結束後與競爭對手合作的一定時間。這是因為州法律的變化,例如在紐約的法律嚴重限制其使用的變化。
例子:科技創業公司可能要求所有員工簽署NDA條款,以防止他們與公司外任何人討論未發布的產品或業務策略。
快速事實
警告的空位已大大發展,這是合同法向公平和消費者保護的更廣泛轉變的一部分。它不再只是“買家當心”,而是“賣家誠實”。
終止條款
該條款概述了該協議過早終止的條件。它提供了一種結構化的方式來退出合同,並可能為提前終止的後果指定後果。
例子:訂閱服務協議可能包括一項條款,允許客戶以30天的通知結束訂閱,但如果在第一年內終止,則需要支付費用。
免責聲明子句
這通知當事方沒有製定某些保證或擔保。它有助於管理產品或服務某些方面的期望和限制責任。
例子:二手車銷售合同可能包括免責聲明,指出該車輛的出售方式是“原樣”,沒有對其狀況或未來性能的保證。
付款條款條款
這指定了付款條件,包括金額,時間表以及對延遲付款或提早付款激勵措施的任何罰款。它確保了對財務義務的明確性。
例子:自由職業合同可能會規定發票應在30天內支付,並向此期間後的任何付款收取5%的滯納金。
性能條款
該條款通常是服務水平協議的一部分,列出了預期的績效標準。它提供了明確的措施來評估是否履行合同義務。
例子:IT支持合同可能包括績效條款,以確保一小時內對關鍵問題的回應,服務器正常運行時間為99.9%,並在24小時內解決非關鍵問題。
自動更新子句
該條款規定,除非一方採取某些事情來終止該協議,否則該協議將自動持續一個特定時期。這是確保服務繼續持續的好方法,但是對於不知道的不集中政黨正在進行的情況可能會很昂貴。
例子:健身房會員合同可能包括自動續訂條款,除非會員在本學期結束前30天取消書面書籍,否則將會員延長了一年。
提示
律師經常注意到,客戶忽略了警告條款,直到為時已晚。認識到每個警告在合同中的作用以及您的期望可以防止昂貴的誤解並質疑界限。
擴展選項條款
該條款賦予一個或雙方在特定條件下擴展合同的權利。它為繼續安排提供了靈活性。
例子:商業租賃可能包括租戶在原始期限結束之前通知六個月的情況下,以預設稅率將租約再延長五年。
可嚴重性條款
該條款指出,如果發現合同的一部分無法執行,其餘的仍然有效。由於有問題的規定,它保護了整體協議免於無效。
例子:與可嚴重性條款確保如果發現非競爭規定過於廣泛且無法執行,則其餘的就業條款仍然完好無損。
更新條款
這概述了續簽協議的條件和過程。與自動續訂不同,這通常需要一個或雙方的訴訟。
例子:保險單可能包括更新條款指定保單持有人可以通過在本政策到期之前支付新的保費報價來續訂類似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無法控制的事件,這使政黨無法執行其合同義務。它保護當事方免受對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無效的責任。
例子:活動計劃合同可能包括不可抗力條款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戰爭或政府批准的鎖定而無法舉行該事件,則可以辯解。
快速事實
在司法管轄區之間,警告空的含義和其他共同合同條款的含義可能會有很大差異。它們的解釋方式不僅與翻譯有關,還與不同的法律曆史和哲學有關。
爭議解決條款
該條款規定與合同有關的分歧將如何解決,通常是對傳統訴訟的替代方案,例如仲裁或調解。
例子:國際商業合同可能包括一項條款,要求根據特定的國際商業規則在中立的第三國中通過約束仲裁解決任何爭議。
警告對投資者意味著什麼
對於投資者而言,了解警告對於做出明智的決定和管理至關重要風險。這是他們發現的區域:
- 利益衝突:警告可能會披露潛在的利益衝突,使投資者能夠評估這些衝突是否可能影響其投資。
- 盡職調查:儘管“警告空器”已經發展,但該原則仍然非常適用於投資。預計投資者將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仔細閱讀所有披露和警告。
- 法律保護:對於投資公司而言,明確陳述的警告可以提供法律保護,以防止虛假陳述。對於投資者而言,他們是風險的警告信號。
- 流動性警告:在某些投資(例如對沖基金或私募股權)中,警告可能會突出流動性限制,向投資者告知撤銷其資金的限制。
- 市場狀況:一些警告使投資者想起了更廣泛的市場風險,強調甚至看似安全的投資可能會受到經濟低迷或市場波動的影響。
- 性能限制:警告通常應用於性能數據,警告過去的表現不能保證類似的未來結果。此提醒對於設定現實期望至關重要。
- 法規合規性:SEC等監管機構要求進行許多投資文件中的許多警告,以確保向投資者透明的風險溝通。
- 風險披露:投資文件中的警告,例如招股說明書或產品,作為風險披露。他們強調了潛在的弊端或投資的局限性。
普通法和民法管轄權之間的合同中的警告有何不同?
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和加拿大),通常會明確說明警告,法院通常按書面簽訂合同。儘管消費者保護法對此進行了修改,但傳統上,警告空的原則一直很強大。
在民法司法管轄區(例如法國,德國和日本)中,法律隱含了許多警告,不需要在合同中明確說明。通常會更加重視真誠和公平交易,這可以覆蓋明確的合同條款。
隨著時間的流逝,警告空的變化如何變化?
在普通法中,嚴格執行了警告。賣方幾乎總是沒有責任披露缺陷,買方必須完全依靠自己的判斷。在20世紀中葉,出現了消費者保護法,明顯削弱了警告的空位。像這樣的立法統一的商業法規在美國,暗示擔保降到了許多消費者合同中。
在數字時代,警告空器已得到進一步修改。電子商務法通常賦予消費者某些權利,例如用於在線購買的冷卻期。但是,該原則仍然更適用於企業或成熟政黨之間的交易。
智能合約中的警告能否與傳統合同中的警告不同?
傳統合同依靠人類的解釋和法律制度來執行。這些合同中的警告是警告並設定了期望。智能合約,在區塊鏈平台上進行自我執行,執行警告作為實際代碼。
例如,當錯過最後期限時,時間敏感的子句可以自動觸發動作。但是,儘管人類法官在解釋傳統合同警告時可能會考慮延長情況,但智能合同將完全按照編碼執行,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
底線
警告在現代合同和金融交易中至關重要,這是所有有關方面的必要警告和保護措施。雖然“警告”原則從歷史上使買家的責任置於盡職調查的情況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應用已大大發展。
最終,雖然格言“讓買家當心”仍然持有一些真理,但現代法律框架已轉向買賣雙方之間更公平的責任分配。總體而言,所有合同和協議都有一個巨大的警告,即警告雙方應在簽署前仔細審查其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