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Minimis稅收規則:概述
De Minimis稅收規則設定了應將折扣債券作為資本收益而不是普通收入徵稅的門檻。該規則規定,在收購時間和成熟度之間的折扣不足每年四分之一點的折扣太小,無法被視為稅收目的的市場折扣。相反,積聚如果持有超過一年,則從購買價格到標準價值,應視為資本收益。
De Minimis是拉丁語“關於最低限度的事物”。
De Minimis稅收規則解釋了
根據De Minimis稅收規則,如果以最低折扣購買市政債券,則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而不是(通常更高的)普通所得稅率。
關鍵要點
- De Minimis稅收規則定義了何時市政債券贖回是資本收益而不是普通收入。
- 作為資本收益的臨界值是收購和成熟度之間每年四分之一的點。
- De Minimis稅收規則通常僅與利率上升的環境有關。
根據國稅局(IRS)的說法,最小折扣定義為少於四分之一的百分之四分之一的折扣按價值乘以債券的購買日期及其成熟日期之間的完整年數 - 太小了,無法被視為市場折扣出於所得稅目的。
如何計算最小
確定市政債券是否受到資本利得稅或者普通所得稅使用De Minimis稅規則,將面值乘以0.25%,然後將結果乘以折現債券的購買日期和到期日之間的全年數量。從債券的標準值中減去派生的最小值。
如果此金額高於折現債券的購買價格,則購買的債券將受到普通所得稅率的約束。如果購買價格高於最低限度的門檻,則應付資本利得稅。
重要的
“ de minimis”的意思是“關於最小的事物”。微不足道的折扣不被視為資本收益。
換句話說,如果市場折扣少於最低金額,則債券的折扣通常被視為銷售或贖回時的資本收益,而不是普通收入。
De Minimis規則的示例
假設您正在尋找一個為期10年的市政債券,距離到期還剩100年,距離為5年。 De Minimis折扣為100 PAR值x 0.0025 x 5年= 1.25。
然後,您從PAR值中減去1.25以獲取最小截止量,在此示例中為98.75 = 100 - 1.25。這是可以購買債券以供國稅局購買債券以將折扣視為資本收益的最低價格。
在此示例中,如果您購買的折扣保證金的價格低於每100桿價值的98.75,則根據De Minimis稅收規則繳納普通所得稅。
因此,如果您以95美元的價格購買了此債券,則在債券以標準票兌換時將適用普通所得稅,因為95美元小於$ 98.75。
查看它的另一種方法是100 - 95 = 5的市場折扣高於最小值的1.25。因此,債券出售的利潤是收入,而不是資本收益。
基本的債券定價原則是,當利率上升,債券價格下跌,反之亦然。 De Minimis稅收規則通常適用於利率上升的環境。在此期間,債券的價格下跌,並以折扣或深折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