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法律基金會(WLF)已提交法院的簡短朋友在美國最高法院的情況下,敦促機構接受Facebook的請願書,以審查第九巡迴法院的決定,以允許根據伊利諾伊州的生物特徵信息隱私法(BIPA)向公司提起的集體訴訟訴訟。
摘要爆炸了允許其描述為“無障礙集體訴訟”的決定,並說認證該訴訟實際上消除了與隱私有關的所有案件下的第三條規定要求。 WLF寫道,提出可疑主張和解決潛在巨大主張的壓力的動機“對我們的民事司法系統具有腐蝕性”。
在摘要中,是否可以在沒有“涉嫌法定違法行為的個人,現實世界傷害”的情況下存在第三條的地位,並在18個案件中提到的先例以及幾篇文章,其中包括一篇名為“隱私權的發明”,這表明沒有長期存在的隱私權依據。
WLF認為,最高法院的審查對於確保第三條要求的歷史例外是必要的,並“阻止其設定的優先級的虐待集體訴訟潮流”。
不可否認的是BIPA訴訟數量大大增加在一年中,儘管沒有一個人隨身攜帶Facebook訴訟在魯ck或故意違規的情況下可能會造成30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或者因意外違規而造成的60億美元。
在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時,Facebook爭論原告沒有表現出危害,因為他們沒有聲稱如果他們收到與Facebook提供的披露不同的披露,他們會做些不同的事情。據稱,一位原告繼續使用他或她正在起訴的服務。
WLF是一家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政策中心,倡導公司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