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總統唐納德·川普選擇安德魯·N·弗格森 (Andrew N. Ferguson) 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主席。如果得到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的批准,他的選擇可能表明即將上任的川普政府傾向於取消聯邦貿易委員會與資料隱私和人工智慧相關的規則制定和執行活動的優先順序。這也可能表明一種更廣泛的監管理念,即強調立法行動而非行政規則制定。
弗格森所闡述的監管理念和策略重點如果作為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得以實施,將對產業和消費者產生深遠的影響。批評者認為,隨著人工智慧和數據分析等技術迅速發展並超越監管模式,這種轉變將意味著關鍵的隱私問題將被忽視。
同時,川普宣布他打算提名馬克·米多爾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 Meador 是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的 Kressin Meador Powers 的合夥人。他也是美國共和黨參議員麥克李的反壟斷律師。雖然有關Meador 在隱私和人工智慧監管方面立場的具體細節很少,但考慮到他的反壟斷專業知識,他可能會提倡採取更加平衡的監管方法,旨在促進創新,同時確保消費者保護,這一觀點與更廣泛的共和黨一致強調有限的政府乾預和市場驅動的解決方案。
弗格森是維吉尼亞州前副檢察長、共和黨參議員、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的前法律顧問,也是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的書記官。如果得到確認,他將繼承一系列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行動,以及六起公司指控聯邦貿易委員會越權的訴訟。 FTC 於 2023 年 7 月啟動了針對 OpenAI 可能存在的隱私問題的調查。
身為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弗格森對每項與隱私相關的聯邦貿易委員會執法行動都投了贊成票,但他也一貫強調國會權威在製定全面的資料隱私法方面的重要性。
據報道,他在寫給川普的一份洩露的備忘錄中主張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最高職位,他表示,在他的指導下,聯邦貿易委員會將“停止濫用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執法機構,以取代全面的隱私立法”,並且“不會有更多新穎且合法的立法”。可疑的消費者保護案件。”
弗格森必須應對並且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是該機構已對兩名位於維吉尼亞州的數據經紀人採取了行動。投訴稱,他們非法追蹤和出售敏感的消費者位置數據。弗格森支持委員會對這些公司提出的兩項指控,但不同意委員會的指控,指控這些公司根據敏感特徵對消費者進行不公平的分類,並將這些分類出售給第三方。
弗格森在其異議中辯稱,《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明確禁止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和隨後出售精確位置資料。他強調,數據經紀人必須採取合理措施來核實消費者最初同意收集正在使用和出售的數據。
弗格森同意,如果一家公司對未經適當同意而收集的數據進行匯總和分類,然後出售這些分類,則違反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 5 條。但他也認為,違規行為是由於原始資料收集未經同意,而不是資料組織的特定類別。
弗格森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在特定情況下規定了同意要求,但它並未限制如何分析合法取得的數據,也不限制從此類分析中得出的結論。這種思路開始走得非常好。是的,數據是合法取得的。但對個人匯總資料的高度精細化分析,以及從中推斷出的各種個人結論,開始非常接近引發合法的隱私問題。它也增加了不良行為者大量竊取資訊的動機。
弗格森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錯誤地將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視為“一部全面的隱私法”,並補充說,“全面的隱私監管涉及艱難的選擇和昂貴的權衡。只有國會才能做出這些選擇和權衡。我們絕不能偏離法律的界限。
的確。弗格森認為,針對隱私的廣泛監管舉措應該由國會而不是聯邦行政機構提出,這種做法強調了他對行政機構監管過度的批評。弗格森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角色應該專注於執行現有法律,而不是透過制定規則來擴大其權力。
弗格森一直對他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先前領導下的監管越權行為持高度批評態度。他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應該專注於其核心能力,即執行現有法律,而不是製定新規則,在沒有明確立法支持的情況下擴大其職權範圍。
國際隱私專業人士協會常務董事科本·茨威費爾-基根 (Cobun Zweifel-Keegan) 表示:“弗格森委員毫不掩飾他傾向於國會而不是聯邦貿易委員會來設置明確的隱私護欄。” “這意味著委員會的規則制定活動可能會被降低優先級。”
隱私倡導者擔心,這種取消優先順序的做法可能會扼殺聯邦貿易委員會關於商業監控和資料安全的建議規則。宣告它正在考慮在 2022 年 8 月進行。該委員會當時發布了擬議規則制定的預先通知,以徵求公眾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業監控和資料安全做法的普遍性進行評論(出於規則制定的目的)。聯邦貿易委員會當時表示,新規則將聚焦在資料安全、資料最小化和演算法問責。
在弗格森的領導下,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將資源重新用於執行現有法律,例如《兒童線上隱私權保護法》(COPPA) 以及《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5 條中針對不公平或欺騙行為的規定。該策略建議優先透過有針對性的行動來解決具體危害,而不是引入廣泛的、先發制人的法規。事實上,重點不是追求廣泛的、先發制人的規則制定舉措,而是更傾向於解決具體的、明確的危害,例如數據經紀人的欺騙行為。
至於數據經紀人——已經日漸衰落在一場史無前例的事件之後今年夏天——根據弗格森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規定,他們可能面臨較少的系統性審查。執法行動可能會變得更加零散且範圍狹窄。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不會提出監管該行業的規則,而是依賴個案執法,這可能會造成不一致且難以預測的監管環境。弗格森的立場與共和黨更廣泛地強調確保監管清晰度和避免企業承受不當負擔的觀點一致。
這種方法與弗格森的前任莉娜汗 (Lina Khan) 所設定的道路截然不同,後者主張採取更積極主動的監管方法。在汗的領導下,聯邦貿易委員會發布了即將出台的關於商業監控和資料安全實踐的規則,旨在解決隱私和消費者保護的系統性問題。
另一方面,弗格森的立場代表了一種明顯的背離,可能會暫停或回滾此類舉措。批評者認為,在科技快速變革的時代,這可能會延遲保護消費者資料的進展。弗格森放棄這種激進主義可能標誌著建立全面隱私標準的勢頭有所回落。
弗格森的策略雖然吸引了那些主張有限政府乾預的人,但也帶來了一定的風險。聯邦規則制定的缺失可能會導致各州制定自己的隱私法的碎片化監管模式長期存在。這種拼湊只會使企業的合規性更加複雜化,尤其是那些跨多個司法管轄區運作的企業。消費者可能會看到針對資料濫用和外洩的延遲保護。僅靠執法行動可能無法充分解決資料安全中的系統性漏洞。
對於商界,尤其是大型科技公司來說,弗格森的立場讓他們暫時擺脫了適應新聯邦法規的壓力。老牌公司,尤其是科技和數據經紀行業的老牌公司,無疑會發現這種環境對其營運更加有利。不過,在沒有明確聯邦指導方針的情況下,規模較小的公司和新創公司將面臨州法律不一致的挑戰。這種監管不確定性可能會抑制某些產業的創新,同時使大型實體能夠鞏固其影響力。
弗格森對隱私監管的整體方法反映了平衡執法與促進創新的更廣泛努力。他表示擔心過度的監管措施可能會抑制技術進步並阻礙競爭,這一立場一直受到關注。即將上任的共和黨占主導地位的國會。在監管消費者資料隱私方面,共和黨議員比民主黨議員更傾向於採取更市場驅動和不干涉的方式。透過專注於現有規則的執行而不是廣泛的規則制定,弗格森將尋求維持這種平衡,即使這意味著推遲普遍保護的建立。
弗格森在取消隱私規則制定方面的立場也可能標誌著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重點轉向更窄的執法範圍,並依賴國會提供更廣泛的立法解決方案。雖然這種方法符合他的監管理念,但它引起了人們對聯邦貿易委員會在日益複雜的數位環境中有效解決新出現的隱私挑戰的能力的擔憂。
隨著人工智慧技術的興起,弗格森不願參與與隱私相關的規則制定,這可能會阻礙聯邦貿易委員會就人工智慧培訓和應用中消費者資料的使用制定明確指南的能力。弗格森表示,他將「終止聯邦貿易委員會成為人工智慧監管機構的嘗試」。他對人工智慧毫不掩飾的態度反映了促進創新和競爭的願望,同時避免過早或過於繁重的監管,這些監管可能會扼殺技術進步。
Wedbush 分析師 Dan Ives 在一份客戶報告中表示:「我們預計弗格森將繼續密切關注科技領域…他將明確推翻汗令人頭疼的反科技議程,包括終止監管人工智慧的努力。
然而,這種克制的立場引發了人們對現有法律框架是否足以應對人工智慧技術日益帶來的獨特挑戰和風險的質疑。
弗格森對聯邦貿易委員會試圖將自己定位為人工智慧的主要監管者表示懷疑。他批評了汗領導下旨在擴大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人工智慧系統管理方面作用的舉措,認為此類行動可能超出該機構的法定權力。他表示,他贊成採取謹慎的方法,重點是執行現有法律,打擊人工智慧使用中的欺騙性或不公平做法。這種方法可能轉化為調查誤導消費者、持續詐欺或違反隱私法的人工智慧系統。
弗格森對人工智慧監管立場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它可以為開發者和企業提供更大的自由度來試驗人工智慧技術,而無需立即受到監管限制,從而創造一個更有利於創新的環境,但它也可以加速技術進步,特別是在監管不確定性先前減緩了投資和投資的領域。從事人工智慧業務的企業將受益於現有法律下更清晰、更可預測的執法,而不必應對可能模糊或嚴格的新監管環境。
但另一方面,這種方法可能會在監督上留下重大漏洞。人工智慧技術帶來了獨特的風險,例如演算法偏差、缺乏透明度以及在監視或錯誤訊息等領域被濫用的可能性。現有法律在設計時並未考慮到人工智慧的複雜性,可能不足以全面應對這些風險。如果不積極制定規則,聯邦貿易委員會可能會錯失為負責任的人工智慧開發和部署制定明確指導方針的機會,這可能會導致各行業標準不一致。
弗格森立場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可能會增加對州或部門特定法規的依賴,以填補聯邦政府不作為造成的空白。例如,加州和紐約州等州可能會繼續推動自己的人工智慧特定法律,從而形成分散的監管環境。雖然較大的公司可能擁有應對這種複雜性的資源,但較小的公司可能難以遵守,這可能會使新創公司和創新者處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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