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將被允許廢黜德克薩斯州,因為它在該州提起的訴訟中為自己辯護,但不是總檢察長辦公室。
上訴法院以二比一的投票結果批准了州政府的證詞,推翻了維多利亞縣初審法院的裁決,但部分維持了米德蘭縣另一法院阻止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證詞的決定。 「這些證詞的範圍和參數」將由各自的初審法院決定。
這家科技巨頭在米德蘭案中被指控通過收集 Google Photos、Google Assistant 和 Nest Hub Max 用戶的生物識別信息,違反了該州的《捕獲或使用生物識別標識符法案》(CUBI)。在維多利亞案中,Google被指控收集位置資料違反了《欺騙性貿易行為法》。對於每次違規行為,它可能會被迫透過 CUBI 支付高達 25,000 美元的罰款。
Google 就米德蘭案中的 18 個不同主題以及維多利亞案中的 32 個主題尋求證詞。
然而,自初審法院的證詞裁決上訴以來,根據《欺騙性貿易行為法》提出的索賠已被駁回。據報道,第十三地區上訴法院表示,德州缺乏提起訴訟的管轄權福克斯 26 休斯頓。
該州律師辯稱,谷歌試圖“”,並且作為一個主權實體,它不屬於《德克薩斯州民事訴訟規則》第 199 條規則的範圍。該規則允許“任何個人或實體”作證,並在其他地方規定包括任何“政府機構”和任何“其他組織”,從而導致上訴法院做出裁決。
“簡而言之,儘管它可能有合法理由聲稱谷歌的證詞請求,並且列出的主題是重複或暗示特權主題,但該州未能充分證明其對谷歌至少部分證詞主題的反對,”裁決州(來自路透社)。 “相反,它依賴於其籠統的主張,即它永遠不必在執法行動中出庭作證,儘管它承認一些證詞主題與其針對谷歌的訴訟有關。”
另一方面,總檢察長辦公室其實並不是訴訟中的指定當事人。
持異議的上訴法官認為,谷歌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收集相同的信息,因此無需廢黜國家。
谷歌也有在該案中使用 Clearview 的國家合約進行辯護。
2 起 BIPA 案件和解
另一家科技巨頭亞馬遜已經解決了一項擬議的集體訴訟,該訴訟涉及其面部生物識別數據集以定制視頻遊戲元素,法律360報告。
該訴訟的前提是,該青少年不知道他的生物辨識資訊正在被收集,也不知道按照伊利諾州生物辨識隱私資訊法(BIPA)的要求提供同意。亞馬遜為製造商提供雲端服務。
和解條款並未揭露。
同樣在伊利諾伊州,卡車司機監控提供者 Lytx 將支付 425 萬美元,以解決根據 BIPA 對其提出的索賠。
布隆伯格法報道稱,總數將由伊利諾州的被告和伊利諾州以外的被告平分。和解協議已獲得聯邦法院的初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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