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增加對電子商務造成影響的特定限制。 Fevad(電子商務和遠端銷售聯合會)的這項「請求」是向提出消費者法案的部長伯努瓦·哈蒙提出的。
該立法文本包括2011 年10 月25 日歐洲「消費者權利」指令中針對遠端銷售和互聯網的具體規定。生效。
然而,該指令包括一系列適用於遠距銷售公司的新義務。其中一項涉及將撤銷權從 7 天(目前)延長至 14 天,允許消費者退回遠端訂購的商品或服務。
此外,如果發生撤回,專業人員必須在撤回通知後 14 天內向消費者全額退款。
關於提款時的報銷條款的澄清
電子商務專業人士聯合會通常要求公共當局與歐洲層級規定的義務相比,不要增加遠端銷售的特定限制。
聯合會更具體地關心退出時的報銷,“如果延遲執行,規定的製裁非常高,這只會強化消除歐洲文本中不準確之處所產生的不確定性的要求,代表歐洲電子商務行業的所有歐洲協會都對此表示譴責»。
它希望這項措施在轉化為法律時得到澄清,涉及消費者撤回時的這些補償條款,以及賣方在進行補償之前確保有效退貨的可能性,考慮到考慮較短的期間。
該行業的專業人士與立法者之間的談判才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