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他的文章“經濟的降低光成本的經濟項目中,首先提出了在春季和秋季回到一個小時向前重置一個小時的想法,該項目於1784年4月發表在《巴黎雜誌》上。
富蘭克林的建議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直到1907年英國人威廉·威利特(William Willett)再次提出,後者寫了一本名為“浪費日光”的小冊子。儘管英國下議院拒絕了威利特的提議推進時鐘春季的一個小時,1908年秋天再次回來,1916年議會引入了英國夏季。
許多其他國家在適應夏季時改變了時鐘,但是美國才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開始這樣做,以節省能源。眾議院以252票對40票通過了“拯救日光”的法律,官方首先節省日光時間於1918年3月15日舉行。這最初是遇到了很大的抵抗力,《春季前進:日光節省時間的年度瘋狂》一書的作者邁克爾·唐寧(Michael Downing)所說。
唐寧寫道:“當國會把手指戳入該國每個時鐘的面孔時,數百萬美國人畏縮了一下。” “通過決心擊敗政府的大手頭,”夏令時拯救了時間對手,“舉起了聖地獄,誓言要將國家歸還實時,正常的時間,農場時間,陽光,這是他們喜歡將其視為“上帝的時間。 ”的時間。
儘管公眾強烈抗議,政府官員將時間變化直到1919年,並允許州和地方政府決定是否繼續這種做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它被重新生成,但在戰爭之後,該決定再次落到了美國。
實際上,即使國會正式使時間根據1966年的《統一時間法》更改法律,它也只有公眾決定觀察日光儲蓄時間,它也必須統一地做到這一點。夏威夷和亞利桑那州(除納瓦霍人保留地外)仍然選擇不參加大會,其中一些美國領土,包括美國薩摩亞,關島,波多黎各和維爾京群島。
最初,時鐘在4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彈跳,並在10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轉回,但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案》將日光節省時間的開始轉移到了3月的第二個星期日和11月的第一個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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