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因今年早些時候對該平台的歐洲用戶重新引入面部認可而面臨批評《紐約時報》報告。
當提出了一般數據保護法規(GDPR)時,歐洲議會議員Viviane Reding是歐洲委員會司法專員,他表明Facebook正在歪曲其面部識別技術作為獲得同意的身份保護工具。
雷丁說:“ Facebook在某種程度上威脅著我,如果我不接受面部識別,我將處於危險之中。” “它完全違反了歐洲法律,因為它試圖操縱同意。”
《泰晤士報》報導說,超過十幾個隱私和消費者群體正在爭論Facebook沒有獲得適當的用戶同意,並且正在違反用戶隱私。據《泰晤士報》報導,愛爾蘭的數據保護委員會(Facebook)擁有國際總部,該委員會已向公司詢問了該主題,並正在評估其回應。
Facebook也面臨著FTC投訴於4月提起,一個集體訴訟套件在伊利諾伊州的比帕(Bipa)下。
Facebook發言人Rochelle Nadhiri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告訴《紐約時報》,最近對社交媒體平台隱私部分的更新“向人們展示了設置如何簡單地使用簡單的語言”。
她寫道:“我們向人們提供有關如何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的信息。”
卡里奧斯但是,首席執行官布萊恩·布拉克肯(Brian Brackeen)不同意。 “當標籤建議問您'這是吉爾嗎?'您不認為您在註釋面孔以改善Facebook的面部識別算法。”他說。 “即使前提也是對人們的時間和勞動的不公平使用。”
由電子隱私信息中心領導的FTC投訴稱,Facebook的專利申請描述了面部識別技術的幾種商業和零售應用,揭示了其生物識別技術開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