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的集體訴訟中的原告指控違反生物識別數據隱私行為Clearview AI已採取初步禁令,迫使其遵守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BIPA)的要求。
這意味著迫使Clearview停止處理並刪除從班級中收集的所有生物識別數據,分發伊利諾伊州居民的生物識別數據或收集更多數據,並在其網站上發布數據保留時間表和指南。這運動聲稱Clearview聲稱“自我改革”其做法並不可靠,原因是其僅為執法客戶服務的主張與最新的與商業應用,他們說的選擇完全不合適。
根據被告的說法,Clearview的Opt-Put政策“實際上迫使伊利諾伊州居民同意被告收集其生物識別數據”備忘錄提出支持動作。
原告已要求法院進行禁令救濟,並任命“特別大師”來實施該救濟,並核實Clearview對命令的遵守。
在提供給的書面聲明中Law360Clearview律師Jenner&Block LLP的Lee Wolosky說,在動議的缺陷中,Clearview不受BIPA的豁免,因為法律不適用於執法和政府申請,其行為是由憲法保護的自由言論。
原告辯稱,Clearview的執法重點是“虛幻的”,因為已向沒有人提供了該服務知識或監督在他們的部門中,沒有監督沒有辦法確認他們是如何使用它的。
根據原告的說法,諷刺的是,Clearview提供的退出系統需要個人選擇在公司中註冊其生物識別技術的個人,以便可以將其在其圖像剪貼工藝中基本上被列入黑名單。備忘錄指出:“完全不想與被告互動的人必須提供個人信息和同意收集其生物識別數據以“選擇退出”的人。”
案件有望成為還押在上訴法院駁回了Clearview在三月份將其保留在聯邦法院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