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投資組合與外國直接投資:概述
很簡單,外國投資正在您的家園以外的其他國家進行投資。它涉及資本流動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外國人擁有所有權或業務中的發言權。外資通常被視為經濟增長的催化劑,可以由機構,公司和個人進行。
對外國投資感興趣的投資者通常採取兩條途徑之一:外國投資組合投資或外國直接投資。外國投資組合投資(FPI)是指另一個國家的投資者購買證券和其他金融資產。外國投資組合投資的例子包括股票,債券,共同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美國存放收據(adrs)和全球存放收據(GDRS)。
外國直接投資(FDI)是指個人或公司在另一個國家的企業中進行的投資。投資者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外國直接投資。一些常見的包括建立子公司在另一個國家,與現有外國公司收購或合併,或開始合資夥伴關係與外國公司在一起。
關鍵要點
- 外國投資組合投資是在交易所購買外國(例如股票和債券)的證券。
- 外國直接投資正在國外建立或購買企業及其相關的基礎設施。
- 直接投資被視為對該國經濟的長期投資,而投資組合投資可以看作是賺錢的短期搬家。
- 直接投資可能僅適用於大型公司,機構和私募股權投資者。
外國投資組合投資(FPI)
外國投資組合投資(FPI)是指投資國外的金融資產,例如股票或交易所可用的債券。這種類型的投資有時比直接投資不那麼好,因為投資組合投資可以迅速出售,有時被視為短期嘗試賺錢,而不是對經濟的長期投資。
投資組合投資通常比直接投資的投資回報時間較短。和任何一樣公平投資,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通常期望很快實現其投資的利潤。
由於證券很容易交易,流動性與直接投資相比,投資組合投資使它們更容易出售。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投資組合投資比直接投資更容易獲得,因為它們所需的投資資本和研究要少得多。
重要的
與直接投資不同,投資組合投資不能為投資進行投資提供投資者的控制。
外國直接投資(FDI)
外國直接投資(外國直接投資)涉及在外國建立直接的商業利益,例如購買或建立製造業,建造倉庫或購買建築物。
外國直接投資往往涉及在外國經濟中建立更多的長期利益。由於所需的投資水平明顯更高,外國直接投資通常由跨國公司,大型機構或風險投資公司。由於外國直接投資被認為是長期投資以及對國家本身福祉的投資,因此對外國直接投資往往更有利。
同時,直接投資的性質,例如創建或獲取製造工廠,使得變得更加困難清算或退出投資。因此,直接投資通常與在自己的國家建立業務基本相同的態度進行,目的是使業務盈利並無限期地繼續其運營。對於投資者而言,直接投資意味著控制投資的業務並能夠直接管理它。與外國投資組合投資相比,它還涉及更多的風險,工作和承諾。
特殊考慮
在進行外國投資時,投資者必須考慮經濟因素以及其他風險因素,例如政治不穩定和貨幣交換風險。外國直接投資的風險形式之一稱為綠場投資。跨國公司將使用綠地投資在新興市場中經常在外國創建新的子公司。之所以使用綠色場一詞,是因為母公司從頭開始建立子公司(類似於準備種植領域的農民)。
綠地投資的缺點是母公司可能需要花費的大量資金來使子公司運營。這可能包括購買土地,生產設施的建設以及當地勞動力的培訓。其他進入障礙可能包括滿足對外國企業的當地限制,支付所需的稅款和許可費以及使用國內製造的組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