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公司以信用額向客戶出售商品,或者推進產品,並希望不久之後付款。我們應該從一開始就確定,根據行業的不同,許多公司的銷售額都以付款條款(信用銷售)出售,通常為30至90天。
關鍵要點
- 信貸銷售是直到產品交付後幾天或幾週才付款。
- 短期信用安排出現在公司資產負債表上,作為應收賬款,與立即以現金付款的付款不同。
- 要確定信用銷售的百分比,請將應收帳款除以銷售。
了解信用銷售
企業將考慮其信貸銷售 - 稱為淨信用購買- 在他們的財務報表中。這個數字對於了解公司的流動性和效率很重要。
顯然,現金與信用銷售以及後者的持續時間的使用取決於公司業務的性質。和消費品和服務,信用卡將大多數零售商的銷售變成現金銷售。但是,在消費者領域之外,幾乎所有按業務銷售都涉及一些付款條款,因此涉及信貸銷售。在現代,信貸銷售是常態,幾乎全部占主導地位企業對企業交易。
如果公司確實有現金銷售和信貸銷售的混合,則只有在財務報表的註釋或管理討論與分析(MD&A)公開交易公司的年度報告或表格10-k。但是,我們很少看到這種披露。
及時付款
在這個問題中暗示是投資者在衡量公司運營質量和資產負債表。在後者的情況下應收賬款公司的行流動資產記錄其信貸銷售。對於公司的流動性和現金流量,應及時收集應收賬款或轉變為現金,這一點很重要。
對於佔信貸銷售比例較高的公司,平均收款期可能會更好地表明公司將其信貸銷售轉換為現金的成功。有效地經營企業的平均收集期比最高信用條款少三分之一。例如,如果條款在30天內規定付款,則該業務的目標是在20天內收集。
這平均收集期通過將年度信用銷售額除以開始應收款的餘額和最終應收款餘額的一半來計算。平均收集期以及應收賬款離職率,為評估公司的現金流量和整體流動性提供有用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