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損失隨身攜帶?
損失隨身攜帶是指適用本年度的會計技術淨營業損失(NOL)到未來幾年的淨收入以降低納稅責任。
例如,如果公司經歷負面淨營業收入(NOI)在第一年,但是在隨後幾年的NOI中,它可以使用NOL Carryfordward降低未來的利潤,以記錄從隨後幾年的第一年的某些或全部損失。
這導致NOI陽性年的應稅收入降低,減少了公司繳納稅收的金額。損失隨身攜帶也可以指資本損失隨身攜帶。
關鍵要點
- 損失隨身攜帶的損失用於在隨後幾年的淨營業收入(NOI)中傳播當前的淨營業損失(NOL),以減少未來的稅收責任。
- 《減稅與就業法》(TCJA)刪除了兩年的背包規定,無限期地擴大了20年的隨身攜帶條款,並在未來的任何一年中將隨身攜帶的貨幣限制在淨收入的80%。
- 源於2018年1月1日之前開始的納稅年度的淨營業損失仍遵守以前的結轉規則。
Investopedia / Ryan Oakley
損失隨身攜帶規則是什麼?
在實施之前減稅和工作法(TCJA)2018年,國稅局(IRS)允許企業承擔20年淨營業損失(NOL),以扣除未來的利潤或向後兩年,以立即退款以前的稅款。 20年後,任何剩餘的損失都到期,不再可用於減少應稅收入。
在2018年1月1日或以後的納稅年度中,TCJA除了某些農業損失外,已刪除了兩年的背包規定,但允許無限期的隨身攜帶期。但是,現在的隨身攜帶的限制為每個後期淨收入的80%。起源於2018年1月1日之前開始的納稅年度的損失仍遵守以前的稅收規則,任何剩餘的損失仍將在20年後到期。
NOL隨身攜帶被記錄為資產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他們以未來的納稅責任節省的形式為公司提供好處。為NOL Carryforward創建了遞延的稅收資產,該資產將抵消未來幾年的淨收入。遞延稅收資產帳戶每年都會降低,在任何一年的任何一年中不超過淨收入的80%,直到餘額耗盡為止。
與聯邦所得稅有關的NOL隨身攜帶條款最初是作為1918年《收入法》的一部分引入的。一些州對隨身攜帶或隨身攜帶的州所得稅稅更嚴格。
最初,這項聯邦所得稅提供旨在對與戰後時代的與戰爭相關物品的銷售有關的公司產生短暫的收益。在接下來的幾年中,該規定的結轉期限已延長,減少,省略和恢復。保留該規定的目的是為主要業務本質上是周期性但與標準稅年一致的公司彌補稅收負擔。
企業如何使用損失隨身攜帶?
要有效使用NOL Carryforwards,企業應盡快要求它們。損失沒有索引通貨膨脹,結果,每年的索賠有效地變小。
例如,如果一家企業在本納稅年度損失了100,000美元,儘管它可能會在未來20年內延長損失,但聲稱越早越早會產生更大的影響。由於通貨膨脹,很可能有100,000美元的購買力較小,而實際價值從現在開始20年。
損失隨身攜帶的例子
想像一下,一家公司一年損失了500萬美元,下一家損失了600萬美元。 600萬美元中的保留限額為480萬美元。第一年的全部損失可以在 資產負債表到第二年作為遞延稅收資產。
損失限制為第二年的收入的80%,然後在第二年將其用作支出損益表。它在當年降低了淨收入,因此應納稅收入至120萬美元。資產負債表將保留200,000美元的延期稅收資產(500萬美元-480萬美元)。
損失可以延續多少年?
一家企業可以在20年內造成損失,其結轉限額為每個後期淨收入的80%。
您可以在損失中註銷多少損失?
公司可以在隨身攜帶的虧損中註銷每個後期淨收入的80%。這樣,如果一家公司在一年內損失了1000萬美元,次年賺了1200萬美元,那麼第二年的資產負債表可以承擔960萬美元。然後將其表示為遞延稅收資產,並表示為損益表的費用。好處是,它將第二年的應稅收入降低到240萬美元。
損失隨身攜帶和背包有什麼區別?
損失帶來的損失使企業可以將淨營業收入損失損失,以減少其納稅責任。這種損失可以在接下來的20年中繼續進行。相比之下,損失背包允許公司對上一年的納稅申報表造成損失。這導致立即退還當年所支付的稅款。
底線
如果企業在給定年內報告虧損,則隨身攜帶稅收提供允許該公司在未來20年內將此損失應用於其未來的淨營業收入。這是公司在此期間報告淨收入陽性的淨收入,有可能大大減輕稅收負擔的一種方式。
重要的是,由於通貨膨脹影響貨幣的購買力而不是等待帶來損失,因此最有效的是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