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艾薩克·牛頓1687 年,他將他現在著名的運動定律刻在羊皮紙上,他只希望我們能在三個世紀後討論它們。
牛頓用拉丁文寫作概述三個普遍原則描述了我們的宇宙中物體的運動是如何被控制的,這些內容已經被詳細翻譯、轉錄、討論和辯論。
但根據一位語言和數學哲學家的說法,我們可能一直以來對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的精確措辭的解釋都略有錯誤。
維吉尼亞理工大學哲學家丹尼爾‧霍克通緝在發現他的事情后“澄清事實”描述在 1729 年牛頓的英文原文中,這是一個“笨拙的誤譯”。
在此基礎上,無數學者和教師解釋了牛頓第一定律慣性表示物體將繼續沿直線移動或保持靜止除非外在力量介入。
這種描述很有效,除非你意識到外力一直在起作用,而牛頓在他的措辭中肯定會考慮到這一點。
重新審視檔案後,霍克意識到這種常見的釋義存在著一種誤解,直到1999 年,兩位學者才發現了一個被忽視的拉丁詞的翻譯:quatenus,意思是“範圍內”,而不是除非。
對霍克來說,這一切都變得不同了。霍克並沒有描述一個物體在沒有外力作用的情況下如何保持其動量,而是說新的解讀表明牛頓的意思是物體動量的每一次變化——每一次顛簸、傾斜、轉向和衝刺——都是外力造成的。
「透過將這個被遺忘的詞[到目前為止]放回原位,[那些學者]將物理學的基本原理之一恢復到原來的輝煌,」霍克解釋了在一篇描述他的發現的部落格文章中,該文章以學術形式發表在2022年研究論文。
然而,這項至關重要的修正從未流行起來。即使是現在,它也可能很難在幾個世紀的重複重壓下獲得牽引力。
「有些人認為我的閱讀太狂野和非傳統,無法認真對待,」霍克評論。 “其他人則認為這顯然是正確的,以至於幾乎不值得爭論。”
普通人可能會同意這聽起來像是語義學。還有霍克承認重新解釋沒有也不會改變物理學。但仔細研究牛頓自己的著作,可以澄清這位先驅數學家當時的想法。
「對於慣性定律是什麼這個問題,人們已經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真的為了,”解釋霍克作為一名學生對牛頓的含義感到困惑。
如果我們採用流行的翻譯,即物體沿著直線運動,直到有一個力迫使它們改變方向,那麼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當我們的宇宙中不存在這樣的物體時,為什麼牛頓要寫一個關於不受外力作用的物體的定律?當重力和摩擦力一直存在時?
「第一定律的全部意義在於推斷力的存在,」塔夫茨大學哲學家、牛頓著作專家喬治‧史密斯說,告訴記者史蒂芬妮·帕帕斯科學美國人。
事實上,牛頓舉了三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他的第一運動定律:根據霍克,是一個旋轉的陀螺——眾所周知,由於空氣的摩擦,它會在收緊的螺旋中減慢。
「舉這個例子,」霍克寫,“牛頓明確地向我們展示了他所理解的第一定律如何適用於受力作用的加速物體——也就是說,它適用於現實世界中的物體。”
霍克說,這種修改後的解釋帶回了牛頓最基本的思想之一,這在當時是完全革命性的。也就是說,行星、恆星和其他天體都受到與地球上物體相同的物理定律的控制。
「速度的每一次變化和方向的每一次傾斜,」霍克沉思著– 從原子群到旋轉星系 – “受牛頓第一定律支配。”
讓我們所有人再次感受到與最遙遠的太空的連結。
該論文已發表於科學哲學。
本文的早期版本於 2023 年 9 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