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德滿都郵報》稱,正在討論向世世代代生活在國外的尼泊爾裔個人和家庭發放身分證報告。
尼泊爾法律部正在考慮修訂《2007 年非居民尼泊爾法》,以便為不屬於當前非居民尼泊爾人定義的尼泊爾裔外國人頒發單獨的身份證。目前,一項法律允許非居民尼泊爾公民,但非居民尼泊爾人的權利有限。
法律部長阿賈伊·庫馬爾·喬拉西亞 (Ajay Kumar Chaurasiya) 表示,政府已開始製定法律,向世代居住在國外的尼泊爾裔外國人發放身分證。其中包括斐濟、馬來西亞、緬甸和泰國的尼泊爾語社區,他們要求提供這些身分證。
目前,一個世紀或更久以前離開尼泊爾的人的後裔不受《尼泊爾非居民法》的承認,但如果其家人至少在三代之前移居國外(不包括南盟國家),則該法確實承認尼泊爾血統的外國人。符合資格的人可以獲得身份證,而《公民法》則允許獲得非居民尼泊爾公民身份,並授予有限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同時,其他國家已經為居住在海外的國民提供身分證(在某些情況下是數位身分證)鋪平了道路。例如韓國就有行動身分證服務,使他們更容易從國外獲得公共服務。
同時,居住在海外的巴基斯坦公民可以申請 NADRA NICOP,儘管僅限於某些國家。巴基斯坦公民有資格申請 NADRA NICOP,使雙重國籍人士無需簽證即可進入巴基斯坦。申請可以透過 NADRA 的線上平台或應用程式提交。
符合 Smart NICOP 資格的人包括在某些國家/地區獲得公民身份的巴基斯坦公民,NADRA 網站對此進行了詳細介紹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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