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規則是一個語術語,是指在銀行業1950年代,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行業是行業中非競爭和簡單條件的結果。
3-6-3規則描述了銀行家據稱將如何在其存款人的帳戶上提供3%的利息,將存款人的款項貸款6%興趣,然後在1950年代,1960年代和1970年代下午3點之前打高爾夫球,銀行業務中很大一部分的貸款是比其向存款人支付的利率更高的利率(由於這段時間內的法規更嚴格)。銀行在利息的努力中賺取的差異與在利息帳戶中所支付的收益是所謂的淨利率差。
關鍵要點
- 3-6-3規則是1950年代,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lang詞,涉及向存款人支付3%的賬戶利息,以6%的利息貸款以及在下午3點之前打高爾夫球的能力
- 3-6-3規則描述了付費帳戶持有人的結構持有較低的存款利率,並在藉入貨幣時改變了較高的利率
- 淨利率點差是銀行支付客戶的利率與收入生成活動中獲得的收益之間的差額
- 在控制利率銀行的大蕭條之後,政府實施了更嚴格的銀行法規
- 1970年代之後的寬鬆法規使銀行能夠以更具競爭力和復雜的方式運營,並為客戶提供其他服務
了解3-6-3規則
之後大蕭條,政府實施了更嚴格的銀行法規。這部分是由於問題(即腐敗和缺乏監管)所造成的,即銀行業面臨的導致經濟衰退造成了大蕭條。這些法規的結果之一是,它控制了銀行可以藉錢和借錢的利率。這使得銀行很難相互競爭,並限制了他們可以為客戶提供的服務範圍。總體而言,銀行業變得更加停滯。
在1970年代後的幾十年中,隨著銀行法規的鬆動以及信息技術的廣泛採用,銀行現在以更加競爭和復雜的方式運作。例如,銀行現在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務,包括零售和商業銀行服務,投資管理, 和財富管理。
銀行服務類型
對於提供零售銀行服務的銀行,個人客戶經常使用更大的商業銀行的本地分支機構。零售銀行通常將提供儲蓄和支票帳戶,抵押,個人貸款,借記卡和存款證書(CD)給他們的客戶。在零售銀行業務中,重點是個人消費者(與任何大型客戶相反,例如捐贈)。
為客戶提供投資管理的銀行通常管理集體投資(例如養老基金),並監督個人客戶的資產。與集體資產合作的銀行也可能會提供廣泛的傳統和替代產品,這些產品可能無法提供給普通零售投資者,例如IPO機會和對沖資金。
對於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的銀行,它們可能會迎合高淨值和超高淨值個人。這財務顧問在這些銀行,通常與客戶合作開發量身定制的金融解決方案以滿足他們的需求。財務顧問還可以提供專業服務,例如投資管理,所得稅準備,以及房地產規劃。大多數財務顧問的目標是達到特許財務分析師(CFA)指定,衡量他們在投資管理領域的能力和誠信。
3-6-3規則仍然適用嗎?
3-6-3的規則是19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銀行條件的語術語,當時政府法規更加嚴格,而銀行貸款行為則更加統一。建議的一詞建議銀行支付了3%的利息,以6%的利息借出了款項,並在1970年代下午3點之前完成了高爾夫球,並在下午3點打高爾夫球改變了這一點。
為什麼3-6-3規則不再正確?
當1970年代銀行法規發生變化時,允許銀行以更具競爭力的方式運營,從而產生與3-6-3規則所允許的不同的利潤結構。
表達銀行的時間意味著什麼?
銀行家作為表達的時間意味著比大多數企業的工作日要短,比大多數企業的工作日比大多數企業的工作時間要短,據相比之下,據說銀行家在上午10點至下午3點之間工作,這是銀行過去開放的時間。
底線
3-6-3規則是從1950年代到1970年代的過時的lang期限,它提到的是,當時的銀行業務包括付費賬戶持有人3%,在貸款時收取6%的費用,每天將其稱為一天,到3點到下午3點,當時銀行習慣了。在1970年代改變法規後,該術語變得不那麼重要,而銀行彼此之間變得更加競爭,並提供了更多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