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是什麼?
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案是由美國國會於1990年頒布的,作為證券立法的一部分,該立法試圖削減非交換股票的欺詐行為,並被稱為便士股票。當公司的價格交易低於每股5美元時,公司的股票通常稱為一分錢。
一分錢股票通常是通過非處方交易的(OTC)市場,這是一個經紀交易商網絡。 《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案》為經紀人增加了法規,並實施了一分錢的股票市場,以引用股票。
關鍵要點
- 美國國會於1990年頒布了《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案》,以削減一分錢股票的欺詐行為。
- 該立法授予SEC的一分錢股票發行人,經紀人和經銷商的行政權力。
- 該法案還要求一分錢的股票經銷商和經紀人向客戶透露有關便士股票市場的信息。
- Penny股票改革法案還促進了建立一個引用此類證券的結構化電子市場。
了解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案
《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案》是“ 1990年的證券執行補救措施和一分錢股票改革法”的一部分,已由1990年10月15日喬治·HW Bush總統簽署為法律。該立法旨在解決1970年代和1980年代一分錢股票欺詐的不斷增長的事件。法律試圖對經紀人以及向客戶推薦便士股票的經銷商,還促進建立一個結構化的電子市場來引用此類證券。
一分錢股票通常由小公司發行,低於清單要求需要在國家交流上進行交易。例如,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要求公司擁有110萬公平股票的總價值為1億美元,至少為1億美元。此外,公司的股票必須最低上市價格為每股4美元。
結果,大多數便士股票通過電子股票(OTC)在櫃檯上進行交易OTC公告板(OTCBB)或通過私人擁有的OTC市場集團。
便士股票風險
從歷史上看,一分錢股票的風險和獨特特徵使它們容易受到欺詐和虐待。 《一分錢股票改革法》試圖降低這些風險,但即使在今天,某些風險仍然很普遍。
缺乏財務披露
與更知名的公司相比,有關發行便士股票的公司的信息不容易獲得。例如,一分錢股票公司不需要報告他們的財務報表像其他公開交易的公司一樣。結果,有關公司的信息可能不可靠。
同樣,缺乏信息意味著投資者無法訪問公司的財務歷史記錄,包括在過去幾個季度中的財務業績。這種缺乏信息和透明度可以使圍繞一分錢股票的投資決策對投資者來說很困難,並使他們面臨巨大損失的風險。在粉紅色公開市場上列出的公司(又稱粉紅色床單市場)不需要提交任何財務報表或報告任何披露,除非在合格的外匯上市。
清單要求
通過計數器與傳統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要求大不相同。通過OTC進行交易的便士股票沒有任何最低上市要求,例如最低收入或利潤水平。如果公司的運作差或處於財務困境狀態,則可以將股票轉移到較小的交易所。
低交易量
交易一分錢股票時,投資者在需要時可能難以執行買賣,這意味著幾乎沒有流動性在市場上。結果,不能以現成價格出售一分錢股票的投資者可能必須接受較低的價格或等待買方出現。當投資者在等待買方時,股價可能會下跌,這對投資者造成了損失。
便士股票操縱
從1980年代中期開始,一分錢的股票交易和與之相關的濫用活動(例如“泵和垃圾場”計劃和帳戶“攪動”)在美國實質上很大。技術和電信的進步導致了州際“鍋爐室”運營的急劇上升,在這種情況下,發起人使用高壓銷售策略來說服毫無戒心的投資者對可疑的便士股票進行投資。
這些便士股票的推動者通常會參與泵和轉儲計劃包括傳播有關公司的虛假信息以及協調泵和轉儲。因為一分錢的股票,尤其是在OTC或粉紅色板市場的股價低,流動性或交易量有限,大量協調的購買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以百分比的方式推動價格明顯更高。
一旦股價上漲,其他投資者將跳入併購買股票以利用勢頭以股票價格。然後,欺詐者將在價格上漲到賺取可觀利潤的水平後出售或拋棄其股票。欺詐者的銷售導致合法投資者的銷售狂潮,因為他們意識到沒有基本的理由將股價上漲。受害者通常是普通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忍受了泵和垃圾箱計劃的損失。
便士股票改革法案的調查結果
眾議院能源與商業委員會在其1990年法案的報告中確定了刺激一分錢股票欺詐增長的兩個主要因素:
《一分錢股票改革法案》採用了兩種規定的法規和更好披露的方法,以實現減少一分錢股票欺詐的目標。立法授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它規范金融市場,一分錢股票發行人,經紀人和經銷商的行政權力。該法案還要求一分錢的股票經銷商和經紀人向潛在客戶披露有關便士股票市場的一般信息,以及有關便士股票的具體信息。
此外,OTC經銷商網絡可以放置警告(從字面上看,“買家當心”)一分錢股票是通知投資者的一種手段,可能有理由對特定問題進行額外的護理和盡職調查。實際上,一些經紀公司開始限制對警告問題問題的投資,或者不再允許完全交易一分錢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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