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年來,梵蒂岡一直將水豚歸類為魚類
與加州去年宣布蜜蜂是魚類不同,並不是為了保護水豚。
根據梵蒂岡的說法,水豚體型巨大、威嚴、毛茸茸的,看起來有點像豚鼠,它絕對是一種魚。
是原產於南美洲。 儘管你可能不會因為它們的體形而想到這一點,但水豚是出色的游泳者,而且看起來。 他們可以在水下屏住呼吸大約五分鐘,並經常在水中或沿著河岸小睡以保持涼爽。 它們有蹼腳和流線型的臉部特徵,幫助它們在水下快速遊離潛在的掠食者。
儘管如此,他們仍然非常不是魚,屬於囓齒類巨型豚鼠家族。 那麼梵蒂岡為何給他們這樣的標籤呢? 嗯,就像當,就是稍微改一下規則。 與蜜蜂不同的是,這種違法行為並不是為了在技術上為這些動物提供法律保護,而是為了讓它們在四旬齋期間被基督徒吞噬。
在中世紀,四旬齋期間不允許吃某些動物的肉,四旬齋是紀念耶穌度過的時期。沙漠中的40天,根據聖經。 歐洲殖民者殖民美洲後,委內瑞拉的神職人員寫信給梵蒂岡,詢問這種具有蹼腳和魚腥味的新生物是否可以歸類為魚,以便他們在殖民時期繼續食用它。 那是 40 天的時間,你吃了可愛的囓齒動物,但再也回不來了。
梵蒂岡批准了他們的請求1784年,而囓齒動物是考慮到魚的狀況。
環境歷史學家多莉·約根森(Dolly Jørgensen) 表示:「儘管現在大多數人認為限制是關於吃肉,但飲食限制並不是關於哺乳動物和鳥類與魚類,而是關於土地與水。在她的部落格上解釋。 “因此,其他在水中度過時間的動物符合水生動物的資格,可以在四旬齋期間食用。”
它們不是唯一的動物。海狸也適合屬於「非魚的東西,梵蒂岡稱之為魚」亞類,天主教徒可以全年食用。 當然,如果他們喜歡吃魚菜。